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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15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上学受影响吗?
法院执行不搞株连,但“老赖”不能送子女上贵族学校。
刘贵祥介绍,被限制高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支付贵族学校费用这类高消费,但其子女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均不在限制之列。
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为其子女入学支付高昂学费,初衷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非限制孩子们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在家长失信的情况下,孩子可能面临入学不被录取或勒令退学、转学等被动局面,势必给孩子身心造成影响。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长应主动履行法定义务,以免自己的失信行为波及无辜的子女,影响到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
?特殊行为禁止
1、禁止出入境
依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中国公民可根据通报备案对象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禁止、限制、控制出境的措施,当事人有未执行民事案件的,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或问题)执结之前,不得离境。
2、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上高速
2015年1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重庆高速执法一支队在重庆市高速路部分主线收费站严查“老赖”,“老赖”们的车辆只要行驶上了高速,就将被现场扣留,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
3、禁止失信被执行人某些驾驶行为
2016年3月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发出一张限制高消费令,首次将被执行人驾驶小型汽车纳入高消费行为限制范围。
以上2、3虽然是部分法院进行的措施,根据限制失信人的强力措施,可能会慢慢得到推广。
4、冻结驾驶证,限制驾驶证年检
案例一:银川市兴庆区法院2015年始通过冻结失信被执行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不予审核的方法,执结了多起执行案件。目前,该法院执行局正在和辖区内的多个部门进行协调,打算进一步扩大冻结“老赖”的其他资格证及相关证明,让一些靠“证”吃饭、靠“证”生活的老赖寸步难行。
案例二:河北省沧州市海兴县法院在一起抚养费案件的执行过程中了解到某长期未结案件的被执行人拥有B本驾驶证,并从事货运工作,于2017年7月13日冻结被执行人驾驶证,不给其驾驶证年检的机会,消除其对抗执行的本钱。
?全方面限制措施
1、限制高消费
根据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限制如下高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2、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
2016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全方面的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限制包括:
a) 设立金融类公司限制。
b) 发行债券限制。
c) 合格投资者额度限制。
d) 股权激励限制。
e) 股票发行或挂牌转让限制。
f) 设立社会组织限制。
g) 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等。
另2016年1月20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共提出55项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立金融类机构、从事民商事行为、享受优惠政策、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全面进行限制。
3、政府支持或补贴限制
a) 获取政府补贴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政府补贴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
b) 获得政策支持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获得政府补贴,在审批投资、进出口、科技等政策支持方面的政策。
4、任职资格限制
a) 担任国企高管限制。
b) 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
c) 担任金融机构高管限制。
d) 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限制。
e) 招录(聘)为公务人员限制。
f) 入党或党员的特别限制。
g) 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限制。
h) 入伍服役限制等。
5、准入资格限制
a) 包括海关认证限制。
b) 从事药品、食品等行业限制。
c) 房地产、建筑企业资质限制。
6、荣誉和授信限制
a) 授予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慈善类奖项限制。
b)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荣誉限制。
c) 授信限制。
7、特殊市场交易限制
a) 从事不动产交易、国有资产交易限制。
b) 使用国有林地限制。
c) 使用草原限制。
d) 其他国有自然资源利用限制。
(以上第2-7请自行详细阅读《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8、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014年3月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的通知(文明办[2014]4号),明确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用的是“限制”,当然也包括禁止。
9、限制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从业人员招投标活动
2016年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公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招标代理活动、评标活动、招标从业活动。
10、限制支付宝,芝麻信用等网络支付工具和授信
2015年7月24日,最高法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授权第三方商业征信机构通过互联网联合信用惩戒。
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去哪儿旅游、我爱我家相寓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
主要措施有: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等金融行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列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产品等;限制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在互联网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费行为。
?其他限制
1、通信限制
2017年,山东高院在破解“执行难”上出大招,协同省通信管理公司通过通信网络对“老赖”施以惩戒,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由淄博中院指定为试点法院,就实际操作执行出台具体方案。
2017年4月20日,张店区人民法院向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通信公司予以协助执行,在全国率先对“老赖”实施通信限制。
2、“失信人彩铃”措施
2017年8月14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与黔南州电信、移动、联通各运营商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失信通信惩戒构建协作联动机制的暂行办法》,将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开通“失信人彩铃”。
除此之外、广州法院、泉州法院、南京等等众多法院都已经纷纷加入为失信人定制“失信人彩铃”的措施,老赖将越来越难以遁形。
3、执行中手机定位
2017年8月9日,四川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富顺分公司联合签署《手机定位被执行人实施办法》。
2017年8月10日,通信公司便协助富顺法院成功定位一名被执行人,并促成这起民间借贷案成功执行,和解结案。此次联合通讯公司通过手机定位被执行人的创新工作对失信被执行人将是一记强有力的威慑。
4、老赖可被强制解除劳动合同
2017年2月上海虹口法院开庭审理一劳动纠纷案件,陈某身为金融公司高管,因个人负有千万元债务且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致使工商登记部门无法为其办理公司董事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据此解除了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关系,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法。
5、跑到国外亦将被追责
2017年2月23日香港《南华早报》网站报道,2014年石家庄商人颜世彪从中信银行贷款5000万人民币之后举家逃往加拿大。
不列颠哥伦比亚最高法院2017年2月21日的裁决判令颜某应服从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支持银行诉求的判决。女法官谢莉·菲茨帕特里克判令颜世彪必须遵守石家庄仲裁委员会2016年3月的裁决:全额偿还贷款,外加217万人民币的利息。
6、APP标注老赖号码
北京朝阳法院2017年8月28日与360公司达成技术合作,通过“360手机卫士”APP协助法院以电话号码标注的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布。
借助手机APP标注失信被执行人,将进一步提高执行威慑,促使其主动履行债务,进而维护并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7、公告悬赏提供财产线索
2017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民事执行工作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目前北京朝阳法院、北京海淀法院、石家庄井陉法院、福州法院、西安莲湖法院、山东威海法院······已经一大批法院实行了财产公告悬赏制度。
8、对老赖在今日头条APP弹窗
河南省高院2017年8月18日与今日头条正式联手打造全国首家省级法院老赖网络曝光平台,充分利用豫法阳光政务头条号矩阵开展“老赖曝光”活动,助力解决执行难。
9、执行悬赏保险
2017年8月8日,四川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推出“执行悬赏保险”项目。
据悉,这是旌阳法院与保险公司跨界合作,引入第三方解决“执行难”的一项新举措。
2017年8月23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市分公司签订《“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在全市法院首推“执行无忧”悬赏保险,为申请执行人(债主)提供悬赏保险服务。
2017年8月25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两家保险公司签署框架协议,“悬赏金保险”工作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今后申请执行人可以购买保险并进行悬赏,一旦有人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执行成功,保险公司将承担举报人的悬赏金。
?终极大招:刑事责任的追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该刑事责任的具体事项,并且规定在公安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公诉转自诉。
以上措施中最为严苛,最为有效的应当还是关于刑事责任的,应当加大刑事责任的追究,严格执行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多惩处多公布,广发惩戒,这样会比一系列民事方面的限制措施更为有效有力。
法院执行不搞株连,但“老赖”不能送子女上贵族学校。刘贵祥介绍,被限制高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支付贵族学校费用这类高消费,但其子女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均不在限制之列。禁止失信被执行人为其子女入学支付高昂学费,初衷在于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非限制孩子们接受教育的正当权利,在家长失信的情况下,孩子可能面临入学不被录取或勒令退学、转学等被动局面,势必给孩子身心造成影响。被
一、失信被执行人对孩子结婚有影响吗 失信被执行人对孩子结婚一般不会有影响,但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之后就会被限制高消费,而在限制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中就有一条,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这样一来,就会影响到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资源。另一方面还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保险消费,就会导致无法为子女购买高额保险。此外,由于不能乘坐飞机,就会无法带孩子坐飞机等。 以上就是成为失信被
【法律意见】一般情况下对于孩子上学没有影响,只对父母的银行信誉会有影响。上了银行黑名单的影响:1.不能申请贷款:如果个人已经有了不良的信用记录,且比较严重,就无法再在中国境内任何一家银行申请贷款。2.不能办信用卡。3.限制乘坐交通工具:无法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有不良信用的人,将无法通过淘宝、天猫、支付宝、神州租车等平台购买旅游、度假产品,也没法预定机票。4.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
你好,需要看具体哪一方面的影响
有刑事案底对家人是会有影响的。如果其中有子女需要政审通过才能工作单位,就会有所影响,导致政审不通过,比如公务员、警察之类的。但是其他的普通行业一般是不会有影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
被执行人为公司,法人受影响。根据规定公司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相关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
父亲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影响读大学或者考研。实际上这是个误读。不管是教育部门也好,还是法院也好,都没有对这种情况采取所谓的限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限制的措施非常多,有30多大类,100多小类,其中,限制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这是在限制之列的。所谓高收费的贵族学校有两个要点:收费比一般正常的学校收费要高,这就属于高消费了;被执行人来支付这笔费用,如果不是由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支付的,当
一般情况下,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之后,作为公司法人、主要负责人都会受到影响,主要表现方式为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主要对高消费生活进行限制。
通常人们说的对子女有影响的案底,是指刑事违法记录,一般行政违法记录对子女影响不大。如果父母也有刑事案底:孩子考大学时,如果报考军事院校,警察院校等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无法通过政审;孩子找工作时,如果想报考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公检法单位等,政审通不过。
父亲的征信不良不直接影响孩子上学的,但存在欠钱不还行为的失信者,是可以限制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
学校用的租房合同应写明当事人与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用途写明用于学校,并注明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维修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
如果仅仅是被起诉是不影响子女上学的,但是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被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则会对子女上学产生一定的影响。欠钱不还无论是网上的还是现实中都会承担逾期滞纳金,会面临追讨,面临信用危机,如果不及时归还有可能面临诉讼。借款人还是迟迟不还款的话,借贷方可以根据其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催款,甚至是给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打电话催款。最后会关联到借款人的信用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影响。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所以孩子上学要去咨询当地的教育主管部。子女符合条件,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快速获得专业解答!
你好,政审一般审查三代以内的直系亲属,大伯犯罪的,一般不影响政审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会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7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父母离异一方是失信被执行人,一般不会影响成年孩子出国留学。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被禁止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上述规定只限制了失信人员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支付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对其普通择校、入伍、就业等方面并无限制。综上,除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如果入选的学校、入伍的部队、就业的公司无特殊要求,父亲被列为
【法律意见】按照履行还款义务,还清欠款后,对孩子不会有影响。【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1、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
对孩子上学是不会有影响的,上学不用对孩子的父母是否有犯罪行为进行审验,但是对孩子考公务员,当兵这些会有影响,公务员和当兵要政审,要求父母无犯罪记录。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
父亲欠债被起诉不会影响子女考研,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会对子女产生影响,当事人因为债务纠纷被起诉的,应当积极应诉,尽快偿还债务,否则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
法律分析:入党需要对直系亲属进行政治审查,如果孩子父亲只是饮酒驾驶机动车,没有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不影响孩子政审。如果孩子父亲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影响孩子政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