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以及量刑

问题描述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以及量刑
1个回答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立案标准以及量刑(刑法第318条)

(一)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应予立案追诉,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2.多次组织或者组织10人以上偷越国(边)境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7.特别严重情节的其他情形。

(三)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