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或者房产的实际使用人等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我们根据有偿租赁和无偿租赁两种租赁形式对出租房产的房产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其中还囊括了一些特殊的租赁形式比如融资租赁、地下建筑出租、无产权房屋出租等特殊的租赁情形。
一、有偿租赁房产的房产税相关政策
(一)基本规定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二)优惠税率
1、低税率4%。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的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注:依据苏政办发[2006]136号文件,江苏省对**出租房屋的各项税费按照5%进行综合征收,房产税包含在内);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2、江苏私房出租综合征收率5%。按照《江苏省**出租房屋税收征管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06]136号)对个人(含外籍个人、华侨和港、澳、台人员)在本省范围内出租房屋应缴纳的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在内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作出了特别规定。
对租金收入申报属实,能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或收费依据的,以租金收入和本办法规定的综合征收率计算征收。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综合征收率
综合征收率统一规定为5%。
3、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等的免税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
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营业税。
(三)有偿租赁房产的特殊情形
1、关于融资租赁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的规定,自2009年12月1日起,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2、关于地下建筑出租的房产税问题。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产税的通知》(财税〔2005〕181号)规定,凡在房产税征收范畴内的具备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包含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以及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筑、地下人防设施等,均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征收房产税。
上述具备房屋功效的地下建筑是指有屋面和维护结构,可以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经营、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合。
出租的地下建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3、关于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益的房产税问题。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
4、关于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出租的房产税问题。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对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
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
5、关于免税单位出租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办公用房和公务用房。
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是指这些单位本身的业务用房。
宗教寺庙自用的房产,是指举行宗教仪式等的房屋和宗教人员使用的生活用房屋。
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是指供公共参观游览的房屋及其管理单位的办公用房屋。
上述免税单位出租的房产以及非本身业务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征收房产税。
二、无偿租赁房产的房产税相关政策
无偿租赁房产涉及到两种情况,一种是合同约定免收租金期间使用他人房产,另一种是无租金使用他人房产。这两种情况表面上看来纳税人都无需支付租金给房产所有人,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免收租金和无租使用的区别
免收租金是指本身存在发生的租赁事实,但在租赁交易中,出租方根据合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豁免承租方租金,也即免租期就是在合同期内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免收部分期限租金的行为。
而无租使用本身不存在租赁交易行为,实际上是一种无偿出借的行为。因此,免收租金期间和无租使用他人房产虽然表现形式是一样的,即使用人无需支付租金。
但实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一项租赁交易,后者则属于无偿出借。
(二)两者的房产税政策区别
1、关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的房产税问题。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案例介绍:
2012年6月,税务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日常纳税评估时发现,该企业账面上有价值2000万的店面出租给个体商户,但是2011年未申报缴纳房产税。
该企业解释,与个体商户签订了三年的租赁协议,第一年优惠免收租金。2011年是第一年免收租金期间,该公司认为按照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第一年不收取租金,因此无需缴纳房产税。
对此,税务机关认为依据财税〔2010〕121号文件,对于出租房产免收租金期间的房产税应该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
该企业应补缴2011年房产税16.8万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及罚款。计算公式:2000×(1-30%)×1.2%=16.8万元
注:根据《江苏省房产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我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2、关于无租使用房产的房产税问题。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也就是说,在无租使用情况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主体仍为产权所有人,只是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案例介绍:
近日,我局税务人员在对某单位进行日常纳税评估时发现,该单位2011年度无租使用其关联企业的房产,该房产原值280万元,但是未代缴房产税。
对此,税务机关认为依据财税〔2009〕128号文件,该单位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应代缴房产税2.352万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及罚款。
计算公式:280×(1-30%)×1.2%=2.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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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租房屋房产税如何计算我国目前房产税的计征方式主要有两种:从租计征和从价计征一、从租计征1、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x12%2、举例:业主自有一处房产,出租给某公司,每月收取租金1万元,该地区规定按照房产原值一次扣除20%后的余值计税。应纳房产税=10000x12x12%=14000元。二、从价计征1、从价计征是按照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
增值税 (一)自然人出租房屋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
1、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全额征收房产税。2、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营改增之后,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但是如果按规定享受了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租金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个人出租房屋,房产税如何计算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四、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因此,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全额征收房产税。”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
房屋租赁的个人所得税是20%。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每月租金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个人出租房屋用于他人居住的减按10%征收。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
个人出租房屋要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地方教育附加。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
据介绍,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交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但出租的住房改变用途,用于居住以外的其他用途,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以外的其他房产,如商铺、仓库等,按5%的税率征收,对月租金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同时按营业税税额计缴三项附加费,即城市维护建设附加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其税(费)率分别是7%、5%、1%.其次
律师解答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私有房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可暂缓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增值税。4、城市建设维护税。5、教育费附加税。6、印花税: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7、个人所得税。【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
个人出租住房要缴纳的税种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依据:1、《关于修改《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通知》(津-政发〔1999〕43号)第六条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事业单位出租的房产,个人自有出租的房产及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的房产(公产、代管产、托管产等),均应按房屋租金收入计征。第八条规定:房产税的税率,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年税率为12%。2、《关于调整我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公告》(地税公告〔2011
一、个人出租住房要缴纳的税种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等。 二、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其应缴纳的营业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三、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源状况最难掌握出租房屋征税实际操作有难度事实上,根据北京市地税局日前公布的数字,去年北京市个人出租房屋缴税也只有2亿元左右,远远低于理论计算的出租房税收。税源状况最难掌握为什么征收个人出租房屋税这样难?北京某房产网站编辑王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个人房屋管理部门在工作中缺少协调配合。综治办、外管办、派出所、房管局、街道办和税务都是从自身的工作性质对个人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工作中的每
一、计算方式: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我们都知道,参与日常活动,都需要直接或者间接的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个人出租房屋交多少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是否应开具发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个人出租房屋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个人房屋出租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一)纳税规定: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
个人出租房屋税收的规定为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您好,可以询问税务管理部门
房屋租赁发票需要房屋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或其他证明房屋性质的资料,用于地税局及代征单位判定出租房屋性质,办理相关税款缴纳手续 。
出租房屋备案登记纳税。第一、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在10万元(含)以下的,征收房产税2%,个人所得税2%,综合税率4%;月租金在10万元以上的,征收房产税2%,增值税1.5%,城市维护建设税0.0525%(城区)/0.0375%(乡镇),教育费附加0.0225%,地方教育费附加0.015%,个人所得税2%,综合税率5.59%(城区)/5.575%(乡镇)。 第二、个人出租其他房屋,月租金在10万元(
国家相关部门曾在2001年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对以市场价出租的个人用房,其营业税按租金3.3%征收,房产税按4%征收,个人所得税扣除相关费用按10%征收。例如,一套120平方米的公寓房,每月租金在5000元左右,一年的租金为6万元。如果按营业税3.3%、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扣除相关费用按10%征收,共需要缴纳8830元。据了解,在实际操作中是暂按出租房租金的5%征收综合税的,个人居住用房一
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私有房主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居住,凡经房管部门备案并执行房管部门规定的租金标准,可暂缓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2、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占地面积依土地等级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3、增值税。4、城市建设维护税。5、教育费附加税。6、印花税: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7、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