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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获得了一个劳动奖章请问劳动奖章对个人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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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获得了一个劳动奖章请问劳动奖章对个人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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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和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县(市)、市(行署)、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

  第三章 劳动模范待遇  第十六条 省以上劳动模范所在单位应当自劳动模范被授予荣誉称号之月起,连续满五年止,向劳动模范支付并发放在职荣誉津贴。

  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月在职荣誉津贴,分别按本届上年全省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十五、百分之二十计发。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死亡后被追认为省劳动模范的,一次性发放五年的荣誉津贴。  第十七条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一日以前离退休(含此前评选的农民劳动模范生活上确有困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并保持荣誉的省以上劳动模范,享受离退休荣誉津贴(生活补贴)。

其标准为:  (一)省劳动模范每月一百五十元;  (二)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每月二百元。  原所在单位破产、关闭、停产、停业的,离退休荣誉津贴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发放。

  第十八条 本届内获得同层次荣誉称号的,不重复享受在职荣誉津贴;获得多种层次荣誉称号的,按照最高层次荣誉称号津贴标准享受在职荣誉津贴。

  离退休荣誉津贴比照前款规定享受。  第十九条 在职荣誉津贴、离退休荣誉津贴由劳动模范所在单位支付、发放,并列入工资总额。

其中,在职荣誉津贴可以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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