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例同步发布《新民晚报》2021.6.25第22版
再婚老伴的居住权怎么给?
最近碰到一对老夫妻前来咨询。曹大爷的老伴上世纪90年代去世,几个子女都在国外生活。姜女士早年离婚,独自把女儿抚养长大,女儿出嫁后生活稳定。
本世纪初,曹大爷和姜女士经人介绍结为夫妻。一晃近二十年过去了,二人相互扶持,身体无恙,还定期外出旅游,曹大爷对姜女士心存感激。
近两年,曹大爷感觉身体状况大不如前,遂开始考虑为姜女士的晚年生活做打算。
目前的情况是,二位老人居住的是曹大爷名下的一套老房子,这套房子是曹大爷和前妻的共同房产。而姜女士与曹大爷再婚后,就把自己的一套小房子卖了,资助女儿改善住房条件,剩余房款这么多年也都花在自己和曹大爷的日常生活中了。
早在二人结婚前,曹大爷就已经写过遗嘱,将房子留给三个在国外的子女平分。去年,曹大爷还想修改遗嘱,将这套房子留给姜女士。
但是,姜女士死活不同意,如果因此而修改遗嘱将房屋留给她,肯定会引起曹大爷子女的不满,导致亲人反目。姜女士表示,自己再婚嫁给曹大爷,并不想图他的钱财,要是因为这事和孩子们有嫌隙,反而得不偿失。
就这样,曹大爷的这桩心事始终未了,为此一直郁郁寡欢。
今年初,国家颁布实施了《民法典》,新的法律给了曹大爷了却心事的新思路。在《民法典》出台前,曹大爷如果想要保障姜女士对房屋的居住,确实只能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转移给姜女士,这就势必会影响其他继承人的利益,改变已经立下的遗嘱,给自己子女和姜女士之间种下不和谐的种子。
但是《民法典》出台后,专门规定了一种新型用益物权——居住权,正好可以解决曹大爷的难题。
对此,曹大爷可以通过几种方式,为姜女士设立一个居住权,直至姜女士去世。这样一来,曹大爷子女在继承取得房产权利的同时,由于暂时也没有实际居住的需求,则只需要免费给姜女士居住,给予其去世之前的居住权,保证其在该处房屋中正常生活、居住,直至去世。
这种方式,圆满解决了各自的需求,完全符合曹大爷的想法。曹大爷到房产交易中心办好居住权登记后,开心地告诉律师,之前他一直都担心与自己生活二十年的老伴,可能最后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但是没想到,国家竟然这么及时出台了一部法律,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最后,律师特别提醒,居住权是一种新型用益物权,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得出租。居住权的设立方式除了订立合同外,还可以通过遗嘱等其他形式设立。
设立居住权的,必须向房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居住权人应当及时提请办理居住权登记,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交易中心新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上已经可以记载居住权登记的相关事项。
宋博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9104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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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失独家庭补助由民政和计生部门发放。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统一调整为城乡一个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资金来源渠道和发放方式不变。从2017年1月1日起,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资金来源渠道和发放方式不变。
公司注销了车牌能过户到个人名下。新的车牌管理政策中提到的只要满足新的条件,就能继续使用原来的车牌,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车辆过户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1、旧机动车交易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2、合同签订后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 3、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 4、持已
你好,具体需要看是否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关于款项给付是怎么约定的,以及违约责任问题
1、犯罪嫌疑人给受害者带来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在检察院提起公诉时附带民事赔偿诉讼。2、如果确实犯罪嫌疑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那么民事赔偿执行中只能中止,待发现被告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时候,再恢复民事执行。3、刑事案件受到侵害的,国家没有补偿义务。如果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4、对于受害人的赔偿只能以犯罪嫌疑人的财产为限。不得由犯罪嫌疑人的其他亲属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其他亲属自愿承担
工伤以后 家属的护理费怎么给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具体如下: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2、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3、以物折抵。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可以以物折抵。主
自己开的公司怎么给员工交五险一金一、自己开的公司怎么给员工交五险一金第一步:社保材料的准备公司需要到单位营业执行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单位社保证。提供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原件及复印件(现在基本都是三证合一);2、公司法人以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需到人社局领取)。第二步:公积金材料的准备公司需要到单位就近公积金缴存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登记。提交材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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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发生的违章行为,扣分怎么办
一、民法典按份共有的居住权怎么认定按份共有的房屋设立居住权的,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能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
离婚后孩子是否有权继承再婚家庭的财产应当具体分析1、离婚后孩子有权继承再婚家庭的财产有两种情况:(一)再婚后,继父母在遗嘱中确认留给孩子财产,由于遗嘱继承的适用优先于法定继承,若遗嘱合法有效,在继父母离世后孩子是可以取得财产的。(二)离婚后又再婚,如果再婚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抚养关系的,可以按照亲生子女的权利进行法定继承。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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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账户的钱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给股东。一般情况下,法人和股东是不能够往公司的账户来进行一个存钱的,除非说只是暂时性的一种借款,我们国家的税收管理规定当中,有一些具体的存款都是必须要进行税收方面的缴纳的。法人和股东不能往对公账户存钱的。一般来说,这样做不合法,除非是属于暂时性借款、分配利润等特殊情况,不然是不可以这样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
3、受领人因无偿让与而免除返还义务。第三人的返还义务是以受领人的返还义务被免除为前提的,如果受领人仍有返还义务,第三人则无须承担此义务。如受领人为恶意受领人时,由于其返还义务并不因受领利益不存在而免除,第三人无须负返还义务,但受领人无资力或死亡的,第三人仍须负返还之责。
在银行贷款购房属于抵押款,若违约没能按期偿还,银行可以经过法院起诉,最后法院会拍卖抵押物(房产)变现以偿还银行的贷款和起诉费用。若是最后的成交价大于贷款金额,会在扣除起诉费用后归还给债务人,如果拍卖变现仍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可以主张查封债务人名下的其他资产,再次拍卖变现,用于偿还剩下的部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
全国各地对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有不同的规定,但一般是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职工平均工资的两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解雇超过55岁的员工也是基于实际的工作限制赔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