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债务离婚后可以由一方承担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由一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不承担债务的,不影响债权人向另一方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如何防止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请看如下几个方面:
1、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2、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4、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者归一方所有的,共同债务可以由双方协商偿还。
所以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可以。1、夫妻银行共同贷款离婚协议表明归一方承担,银行仍然有权找另一主承担偿还责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
对于婚内债务,离婚时一方愿意一人承担的,可以由其一人承担,一方不愿一人承担的,则因共同生活所负债务的应由双方共同承担。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
1、夫妻的贷款,男方是主贷款,女方做签字的,离婚后需要一起承担还贷。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作出判决。3、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4、当事
一、离婚后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吗 农村户口的夫妻在离婚后,能否申请新的宅基地,是要视情况而定的。如果户口是在村里,离婚时确实无房屋的,就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盖房。不过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申请户中个别成员不符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享受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提前安置房等政策优惠措施的,不得再申请。未享受过以上优惠的,由申请人负责提供从业单位出具的该成员是否享受过以上优惠政策
如果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费可以税前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按照不同的方式可以扣除的数额也不一样。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
有离婚证可以报生育险,在离婚前已经生育了子女的,并且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可以。社保公司、个人都要交的,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0.7%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5到1.6%也是全由单位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
一、离婚后可以申请自住房吗可以,需要满足申请自住房的条件。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3、单身者申购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二、申请购买自住房的流程1、报名在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有
律师费一般由委托人自行支付,只有特殊情况下律师费才可能由败诉方来出,特殊情况包括:1、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例如交通事故、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等人身侵权类案件;法律援助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实现担保债权的案件;网络侵权案件;商事仲裁案件。2、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将来产生诉讼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民
一、离婚后可以单独立户吗满足条件,可以分户。申请人需持私有房屋所有权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当地政务中心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办理分立户手续。家庭户分户:户内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因发生婚姻、分家等变化,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需要办理分户的: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或公房租赁契约)分户手续的;2、已办理私房析产、赠与以及继承手续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
个人所得税可不可以由公司承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作为直接税,通常个税是个人负担的但是,在我国很多外籍人的个人所得税是由公司负担的,因为中国的税负比较高,出于对于外籍人员利益的保护,会保障其实际取得的收入是一个确定额,所以通常在外企对外籍会采取公司负担税款的方式公司负担税款和个人负担在计算时是略有差异的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计算方法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
离婚后可以不给抚养费吗离婚后不可以不给抚养费,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不给付抚养费是可以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所谓抚养,就是照顾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饮食以及其他生活方面。如果夫妻一方不能亲自照顾子女,或者不能与子女生活在一起,那么其必须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夫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
在特殊的情形下,律师费可以主张由败诉方承担。特殊情形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形成的。有是说,只有在当事人有约定或法律有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主张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当原告占据正当理由,可以提出诉求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若被告败诉,则原告的律师费就变成被告承担。律师费不同于诉讼费,律师费是基于委托关系产生的民事代理费用。打官司请律师的,是当事人为了达到诉讼的目的而雇请律师为自己服务的,是为了让律师
说道离婚问题,那就不得不讨论离婚小孩抚养权的确定和财产分割的问题。离婚虽然是夫妻两人的事情,但是如果有孩子一定会涉及到抚养权的问题。那么离婚后还能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约定给一方,或者判给一方后,另一方再想争取回孩子的抚养权,虽然是存在很大的难度,但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如果出现在下面这2种情形,另一方是可以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 一、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
一、离婚后可以向银行贷款吗 可以的。只要符合贷款的条件。 申请个人贷款的条件: 第一,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第二,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四,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满足以上条件,您就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
律师费可以由败诉方承担吗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的有以下几种情形:1、法律援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2、相关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根据《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可以。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二、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专业离婚律师起草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
你好,关于你问的离婚后可以申请公租房吗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如下,只要满足条件就可以,和离婚没什么关系的。可以参考下公租房申请细则:一、申请方式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
离婚后可以开未婚证明离婚后单身证明怎么开?当事人是离婚的只要拥有离婚证就可以证明其没再结婚。因为再婚的时侯离婚证就会注销或者被回收,所以这类人群的证明很比较好开的。办理流程。1.在开具婚姻证明时,先要到婚姻登记处先审核有关资料,经过审核通过之后,工作人员就会给出一个时间段,当事人到档案局,查阅该时间内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资料,并且开具证明,较后再由婚姻登记处出具单身证明。2.婚姻登记机关的资料一般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