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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政策是按签订合同时间吗,有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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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政策是按签订合同时间吗,有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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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政策是按签订合同时间吗?有限制吗

契税缴纳的时间是按合同签订日期限期办理,但是契税政策按实际办产权证受理日期时的标准来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而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应该是产权证办理日期之前。也就是说,只要在产权证办理日期之前缴纳契税,不会有滞纳金产生,最多也是做未按期及时申报罚款(税局普遍没有在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房产属于登记类产权,,必须在房管部门办理登记。所以,契税政策执行标准,必须以实际办产权证受理日期为分界线。

因此,对已办理房产证、或者房管部门已经受理的,还是适用原政策;虽已纳税,还没有去办过房产证,而且房管部门还没有受理的,可以办理退税。

签订合同后契税调整,合同按什么税率算?

按购房合同以签订之日起计算。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收机关缴纳。

4、征收管理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征收机关应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应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契税政策是按签订合同时间吗?有限制吗?契税政策的实施是会以当初签订的合同为主,合同中的契税标准是怎么样,就应该要按照什么来执行。

契税政策实施之后自己缴纳的契税变化,不想要只了解片面内容应该要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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