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各省市醉驾的不起诉、免罚、缓刑标准(最新整理)一

问题描述

各省市醉驾的不起诉、免罚、缓刑标准(最新整理)一
1个回答

自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其中规定了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并在第3项明确规定了“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大部分省份出台了规定,对醉驾的不诉、免罚、缓刑标准进行了明确,但大都选择不公开,甚至加密。

下文对部分公开地区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整理,仅供参考:

地名可免罚可不诉可缓刑备注浙江170mg/100ml以下;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醉驾摩托车没造成轻伤及以上后果,200mg/100ml 以下170mg/100ml以下(100mg/100ml以下可不移送起诉);醉驾摩托车没造成轻伤及以上后果,200mg/100ml 以下。

(180mg/100ml 以下,可不移送起诉) 认罪悔罪,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八种情形不适用免予处罚、不起诉、缓刑上海挪动车位型、救治病人型、睡觉休息型、隔时醉驾型、尚未驶出型、被醉驾追尾型可区分情形适用缓刑六种情形不适用缓刑江苏在农村人员稀少、偏僻道路上醉驾摩托车,未超醉酒标准20%,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被告人,可以宣告缓刑八种情形不适用缓刑湖南150毫克/100毫升以下(超过150毫克/100毫升但低于200毫克/100毫升:挪车位、紧急情况、中途主动放弃驾驶);

具有立功等从轻情节需要不起诉的十种情形不适用不起诉湖北10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初犯;醉酒程度较轻,因急病救人、短距离移动车位、非路检原因主动放弃驾驶、隔夜醒酒后开车,以上未造成其他损害的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醉酒程度较轻八种情形不适用缓刑天津10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初犯,认罪、悔罪,未造成其他损失或后果的认罪、悔罪,积极赔偿;

取得被害方谅解;醉酒程度较轻八种情形不适用缓刑四川130毫克/100毫升以下;150毫克/100毫升以下的初犯,具有急救病人、短距离挪动车位、非路检原因主动放弃醉驾、隔夜醒酒后开车等情形未造成其他损失或后果的应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道路环境、危险程度、损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决定是否适用缓刑九种情形不适用免罚、缓刑辽宁130mg/100ml以下或180mg/100ml以下挪车、未遇检查放弃驾驶、未肇事、未造成损害后果的130mg/100ml以下或180mg/100ml以下挪车、未遇检查放弃驾驶、未肇事、未造成损害后果的180mg/100ml以下,认罪悔罪八种从重情形不适用免罚、不起诉和缓刑哈尔滨120mg/100ml以下或150mg/100ml以下挪车、抢救病人、8小时以后隔夜驾驶、主动放弃驾驶、准备驾驶即被查获、未成年、在校生、60岁以上人,自首立功等120mg/100ml以下或150mg/100ml以下挪车、抢救病人、8小时后隔夜驾驶、主动放弃驾驶、准备驾驶即被查获、未成年、在校生、60岁以上人,自首立功等150mg/100ml以下,认罪认罚十一种情形不适用免罚、不起诉和缓刑。

呼和浩特130mg/100ml以下(公职人员110mg/100ml);抢救病人等紧急情况;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不起诉:移动车位、仅驾驶进出小区和停车场)八种情形不适用不起诉。

(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