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辽宁二胎产假是158天吗

问题描述

辽宁二胎产假是158天吗
1个回答

自国家开放二胎以来,各省在婚假、产假等相关问题上陆续作出修正政策。辽宁沈阳的一朋友张,于2014年结婚,16年就有了小孩,今年生了第二双胞胎,休了158天产假,其这丈夫也连休15天护理假,那么是否辽宁省内所有生二胎产假是158天吗?小编为此,准备了以下的详细内容,欢迎各位阅览:

根据辽宁新计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这就表明,并不是辽宁省所有生二胎的妇女,产假都是158天,而是符合辽宁省新计生条例规定的所有妇女的产假才是158天。

相关法文链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新计生条例规定,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婚假的有关变动—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辽宁省二胎产假是否158天问题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问,或者您当下的情况特殊复杂,需要法律咨询的,可直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最后,感谢各位小伙伴的阅览,我们下次见。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