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不能继承,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在死者遗产范围,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增多,对死亡赔偿金要求分割的案件逐年增多,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对于这类案件的案由可以定为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
死亡赔偿金是对死亡补偿费的赔偿,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金性质。只有当自然人的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受害人才能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
对于自然人的精神性人格权(名誉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权利主体的确定。
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应按照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作为权利人。按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范围原则上以受害人死亡时,与受害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限。
这就是说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的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
二、分配比例的确定。
原则上可参照《继承法》的规定。但在审判实践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考虑劳动能力、生活收入水平、照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等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
1、对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如果受害人死亡后,仍在一起生活,不需要分割;
2、对于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父母),在受害人死后,到其他地方生活,权利人要求分割的,应根据权利人有无劳动能力、有无其他生活收入等情况,本着照顾老弱病残的原则,同时考虑受害人父母、未成年子女已经获得抚养费,可按《继承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3、对于受害人的成年子女,在受害人死亡前,已经成家且单独生活,因死亡赔偿金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金性质,无论是成年子女,还是未成年子女,其亲人的突然去世,在精神上肯定是非常痛苦的,应当进行抚慰,但总的分割比例不能超过《继承法》的规定。
如果其成年子女,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无工作、无收入,其子女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多不能超过死亡赔偿金的10-15%;如果成年子女,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而受害人生前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一定的收入,其子女可以在死亡赔偿金的20-30%范围内分割。
法律分析被继承人去世之后,死亡赔偿金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因为死亡赔偿金一般是赔偿义务人应当依法对死者近亲属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而代位继承仅能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遗产一般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法律咨询解答死亡赔偿金不可以代位继承。因为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的死亡而获得的赔偿,产生于死者死亡之后。由此可知,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一种财产性损害赔偿,是基于死者死亡对近亲属所支付的物质性赔偿,所以不能作为遗产分割,也不能代位继承。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1、死亡赔偿金是不能够继承的。2、因为死亡赔偿金系法律规定,由赔偿义务人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3、而继承是指法定或指定继承人依法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行为,继承主体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人或组织。
土地农田属于国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和承包权,所以,土地在中国不能办理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人死亡,可以由和死者同一家庭生活的本村农业户籍人员在承包期限以内,继承承包使用土地,土地承包的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这说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权利而
一、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是否可以继承1、夫妻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取得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剩余的一半财产按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
1、祖宅可以继承,但是宅基地不可以继承。2、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3、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
出嫁的女儿是否可以继承土地和宅基地要分情况。如果出嫁女儿户口已经迁入男方家,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所有集体的财产,农民对于土地只拥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前提是子女也必须是农村户口,是本村的村集体成员。宅基地上的房屋,无论是否具有农村户口,子女否有权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单独继承你父亲的宅基地,但
出嫁的女儿是否可以继承土地和宅基地要分情况。如果出嫁女儿户口已经迁入男方家,不可以继承。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所有集体的财产,农民对于土地只拥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但前提是子女也必须是农村户口,是本村的村集体成员。宅基地上的房屋,无论是否具有农村户口,子女否有权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
宅基地是依法使用,必须符合使用规定,否则国土部门审查符合收回规定就可以无条件收回。非常明显谈不上继承。现在的问题是你先用着,政府愿意什么时候审查什么时候审查,到时候再服从政府决定
赵先生问:我和妹妹从村里考上大学,毕业后,我们都留在城市工作,并将户口迁至工作地,成为城镇户口。父母一直在农村生活,2006年3月,父母想在宅基地上新盖一栋楼,我和妹妹将积蓄交给父母,盖了一栋五层楼房。2011年3月,我父亲去世。请问在继承遗产时,我们能否继承房屋?宅基地能继承吗?如果我母亲不在了,我和妹妹还能继续保留这栋楼吗?【解答】1、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你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你和妹妹均有继承权
近期,宜阳县的黄先生反映,他朋友所在的工厂破产后,一直自己缴纳养老保险金。今年年中,他朋友不幸去世,终年57岁,不到法定退休年龄。黄先生想帮朋友的家人问问,朋友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应如何处理,能否领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在职期间因故死亡的单位职工,其养老保险金只退还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包括所有本息,个人缴费部分按照全部储蓄额的8%计算。像黄先生朋友这样,企业破产后自己仍继续缴纳
农村土地承包权是否可以继承农村承包土地可以继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
咱们中国人非常重视财产的传承,长辈去世后,其财产自然由晚辈来继承,目前的《继承法》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打个比方吧,比如王某突然有一天意外死亡,大家庭成员有父母、配偶、儿子,儿子生了一个孙子,王某还有一个弟弟,弟弟生了一个女儿也就是王某的侄女,因死的突然,没有留下遗嘱,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王某的老婆、儿子、父母都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
一、民法典外甥女是否可以继承舅舅的遗产民法典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外甥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如果是遗嘱继承的,指定外甥女继承的,就具有继承权。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1、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2、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3、由此看出,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并不属于公民遗产的范畴,因此不能将其作为遗产处理。
父亲再婚前的房子,后妈可以继承。除非父亲生前立有遗嘱,未曾将财产分配给后妈。父亲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父亲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后妈具有继承权,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父亲已经跟后妈登记结婚,取得结婚证了,否则后妈不具有继承权。父亲生前立有遗嘱,按照遗嘱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则需要按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先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共同
一、直管公房是否可以继承直管公房是指由国家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经营管理的国有房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承租住房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满2年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租用该住房。《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3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公有房屋系指国有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第4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军队管理的国有房屋属于国家财产、由国家授权的单位(以下简称
父母的遗产,其兄弟姐妹是可以继承的,这里的父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被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是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人放弃继承遗产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遗产。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
一、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草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继承的,但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草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