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的,如果该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配偶可分割一半,另一半存款按照顺序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分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平均分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夫妻一方死亡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是:1、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2、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3、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核发回执;4、审核完毕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人去世后房子怎样继承要看该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属于生存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另一方死亡,房产不予分割;如果是属于死亡一方房产的,该房产应当作为该方的遗产发生继承;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将一半划分出来作为配偶的个人财产,另一半作为遗产发生继承。遗产在继承时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一般是由父母、配偶、子女均等继承,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所借的债务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如果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作为共同的生活期间所用,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属于个人的债务,对方也并没有偿还的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夫妻一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对另一方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夫妻一方背着另一方欠债的,若该债务经另一方事后追认或该欠债是用于家庭日常开支的,那么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
1、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还清,一方恶意不还款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仍拒绝承担债务,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除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若要把房子过户到其中一方的名下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应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房产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前往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手续。把房子过户到夫妻其中一方的名下,属于共有财产变更,所以一般都不需要缴纳其他税费,只需要缴纳登记费。不过要注意的是被过户的房子必须是处于没有贷款、没有
1、一方患有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2、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精神病人离婚不能协商,应直接诉讼离婚。3、如果精神病人结婚之前的监护人同意与之离婚并协商一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4、但是不同意,另一方起诉离婚,需要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离婚可以妥善的安排好精神病人今后的生活等事宜。
夫妻共同买房可以只写一方名字,但该房子也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婚后财产基本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买房这件事上,不只是以房屋产权证登记名字为准,而是会以实际发生情况来判断,没有特殊约定的话,婚后买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出以下回复:您好,犯罪是一辈子的事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如果此贷款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负担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由双方签订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如果此贷款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担负的债务,则属于个人债务,谁负的债,谁来偿还。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
在职员工死亡后可以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出轨一方的部分小三的孩子是有权继承的,对于属于另一方的部分小三的孩子无权解除。小三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一样的权利,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出轨方的部分就属于其遗产的组成部分,所以小三的孩子是有权继承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首先要去公证处对法定代表人已经死亡的进行公证,然后准备以下手续: 1、《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
生育保险男女双方都是可以报销的,只是报销的比例和能够享受的项目不同而已。一般在生育的时候,女方可以去报销相关的医疗费用和产假工资,而男方则主要可以报销看护假期间的工资,也就是申请看护假和护理津贴。当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也是可以享受的。除此之外,男性职工的配偶若无工作单位,没有参保的话,也可以享受男方的生育保险,不过是按照男方生育保险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的。【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
变更时间为30个工作日。办理流程是: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变更为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3、办理房产证上变更夫妻一方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夫妻共同买房,离婚后房子归谁,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另外,《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犯罪、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或者因醉酒导致伤亡的,或者自残、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从上述规定可以得出结
1、夫妻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若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首付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还贷,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形可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处理不成,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但产权人应就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部分及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对一方做出公平合理的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