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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赠与房产,死后还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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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赠与房产,死后还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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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前赠与房产,死后还有没有效? 汪腾锋律师指出,生前赠与的房产在死后效力不会消失,除非能够拿到房产赠与撤销的证据等等内容,才能要求该赠与无效。

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房产继承与生前赠与的区别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的。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

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生前赠与房产,死后还有没有效?

  要看是否公证,有没有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等等,如生前赠与公证房产,赠与人死后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不管是办理继承、遗嘱、还是因婚姻关系变动引起房产归属变化、或其他无偿赠与,相关的法律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生前赠与房产,死后还有没有效?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大家了解了吗?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致电联系汪腾锋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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