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赠与房产,死后还有没有效? 汪腾锋律师指出,生前赠与的房产在死后效力不会消失,除非能够拿到房产赠与撤销的证据等等内容,才能要求该赠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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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与生前赠与的区别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的。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
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生前赠与房产,死后还有没有效?
要看是否公证,有没有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等等,如生前赠与公证房产,赠与人死后仍然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不管是办理继承、遗嘱、还是因婚姻关系变动引起房产归属变化、或其他无偿赠与,相关的法律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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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经常有人咨询:夫妻协议离婚时一方将房产约定归另一方或孩子所有,离婚却后反悔,不配合办理交付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要求撤销离婚协议关于财产的约定。问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本律师认为: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并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房产的赠与的,得不到支持。因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而
法律分析:有社保的丧葬费是由社保来进行发放的,其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
法律分析:被单位开除但是已经缴纳够足够年限的养老金,在退休后是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的。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的;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发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
银行贷款担保人必须签字、盖章。只签字是不可以的。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
借条超过3年担保人还有没有效?广东知明律师指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效是3年,还款期限届满后,超过3年不主张侵权的,债权就消灭,如果设立担保物权的,担保无效。如果保证担保,约定保证期限超过3年的,保证就有效。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
法律分析:如果是老人赠送给子女的就不算遗产,赠送给子女后就是子女的财产了,如果是老人委托子女保管的,在老人去世以后转到子女名下的这笔财产算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你需要办理遗产公证,然后再确定属于继承人情况下,查询你母亲在该银行的存款余额以及理财产品余额。
赠与是实践性合同,未交付未公证则按遗产处理,已完成交付的则生效,可致电或持相关材料确定具体解决方案。
抚恤金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分配,例如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发放,离退休人员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发放。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二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
你好,一般来说,只要到职员满足退休的条件,且在职期间缴纳了养老保险金等,用人单位是没有理由不受理其得到退休金的请求的。
法律分析: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 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果对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议,应先由人民法院判处。银行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葬费抚恤金一般不可以指定继承,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丧葬费抚恤金是被继承人死亡时获得的,不属于遗产;但是如果是剩余的丧葬费可以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能享受抚恤金:死者的直系亲属;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
如果没有遗嘱注明该笔钱赠与儿子的话,则该笔钱属于遗产,女儿可以主张分割
房产过户后旧房产证无效。一般情况下,房产过户会发新的房产证,而旧房产证会被回收,如果确实无法收回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
你好,劳动合同上是约定的 有需要可以发合同给我看可以查看简介电联或专问咨询
通常情况下,拆迁补偿方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对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更多复杂的征地拆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继承的顺序与条件: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我国的继承法抄中,子女与配偶、父母同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
退休公务员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而丧葬费一般为平均工资的六倍。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农村老人去世有丧葬费,但是只针对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具体发放办法如下:对于已经参保但是还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限而去世的人员,退回其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及国家相对应给予的财政补贴,无相应的丧葬补贴。对于已经领取过养老金的人员,去世可退回未领完的保险金,并且给予丧葬补贴,不排除地域不同政策的可能性。另外,如果农村老人之前是单位职工或者在公务员系统工作,丧葬费领取额度按照养老金的规定来发放。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