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龄跟社保缴费无任何关系,复员军人的军龄,不能抵扣社保的缴费年限,只可以在退休时计入工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
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直接缴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生效日期从办理参保手续的第二年的1月1日起至该年度的12月31日止。具体规定还要看您当地的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年度为单位办理参合手续,并且在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享受该年度的合作医疗报销待遇
你好,公司关于请病假的程序是什么?有没有详细的规定
法律分析:医保二次报销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也就是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一、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大额医疗互助(门诊、急诊)起付线金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
你好,你是残疾人,你从事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政府有相关的优惠政策的
你好!可与单位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一、请病假不批准被记旷工合理吗 1、请病假不批准被记旷工不合理。职员请病假不可以不批准,员工请病假用人单位不批准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的员工享有法定的病休权利,该权利的行使无须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关于员工病假未获批准以旷工论处类的规章制度因而是无效的。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
您好, 合同中明确写明最多不超过3人,意思就是三个人居住都是可以的,您这个不算违约呢,建议和中介好好沟通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一般的质量问题,购房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退房),但如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
你好,具体可以向社保部门、人社局详细询问了解
法律分析:曾经在国有、集体企业工作的员工辞职、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下离开原工作单位并且按规定个人不必缴纳社保费的时间视同缴费年限。但是曾经被开除或者判刑的人员按现行规定服刑前的连续工龄不再认可,因此建立社保个人缴费制度以前的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在原单位的实际参保后的缴费年限可以保留,与以后的再次参保年限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
您好,可以要求补交或者补偿
医保的二次报销,可由当事人携带其身份证、社保卡和医疗缴费单据等材料去定点的医院等进行报销。当事人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的起付标准为6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
领失业金不会影响退休。领取失业金的待遇,跟今后退休金的待遇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所以说领取失业金的待遇不会影响退休金的待遇,因为失业金的待遇是通过失业保险来领取的,只要是你符合条件,那么都可以去申请这个失业金的待遇
关于职工权益的问题属于劳动局管辖,劳动中的退休问题一般先咨询劳动局,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解决。
退休工资=基础退休工资+个人账户退休工资。 个人账户退休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计发月数略等于(人口平均寿命-退休年龄)x12。目前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退休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
缓刑是对主刑而言,如果在主刑之外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例如,判处徒刑附加罚金的,徒刑缓刑,罚金仍要缴纳。 相关法律知识: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因此,对缓刑犯在判决中必须宣告一定的缓刑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刑法第68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
有社保补交纠纷时可以向人社局反映,投诉或举报。
您好,依据双方合同约定
可以委托人社局工作人员帮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