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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中有人说认识人能弄到经济适用房一套20万,卖出一套给1万元好处费。有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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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中有人说认识人能弄到经济适用房一套20万,卖出一套给1万元好处费。有刑事责任吗?
1个回答

这里边有个层次与性质的关系,1、200万的定金都是你向亲友以借条形式:借,来的,所以法律上,你和亲友们是,借款人和债权所有人的关系。

除非你们有其他委托协议可以证明,这些钱是用来做什么用。2.你与骗你的朋友之间的协议,除非你能有证据证明,你委托他购买房子。

他收到定金后,撕毁协议,也不退钱。否则,性质和你与亲友们的一样,是借款人与债券所有人的关系。基于以上两点。关键在与你与亲友之间,或你与骗你的朋友之间有没有书面协议。

如果有,那如果你与你亲友之间有,你就构成经济诈骗,如果你与骗你的朋友之间,那他就构成经济诈骗。原因很简单,我国明令禁止经济适用房作为商品房买卖。

所以任何以经济适用房为主题的交易,本身法律原则上就构成诈骗罪。经济诈骗罪,再加上公众性诈骗,这个数额的话,量刑很重。

如果没有,那就简单了,你们三者之间,就是债权所有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纷争。如果借条上没有明确还款时间,那就更好办,不过钱,你打的借条还是要你还的。

建议:明确你手中与亲友手中,骗你的朋友手中各有什么证据。都写着什么。然后到赶紧到律师事务所,确定证据的性质。如果是诈骗性质,你要立马起诉你朋友,因为你先起诉,可以作为二级受害人,弄好了可以只负担经济责任,不负担刑事责任。

(款项如追回的可观,也许还有更好的结果)。但是等你亲友把你们告了,那你们就是合伙诈骗。如果是只是欠款,欠条形式,那法院只会作为经济纠纷处理,你与亲友,和你与骗你的人,作为两个分别个案处理。

不会量刑。充其量也就是法院冻结你两个财产,然后要钱。这样的话你可以申请个人破产保护,法院一般会给你三年个人财产破产保护时间。

保护期内法院接收你负债和资产管理权限。(除了你居住的地方)也就是法院替你向骗你的人要账,然后偿还你所欠的债务。最重要的,尽量不要把经济适用房买卖搬到法庭上,(会得罪很多领导)尽量说服你亲友不要以这个罪名起诉你,然后你以这个罪名起诉骗你的人。

那样你与亲友间,是经济纠纷关系,不量刑。你与骗你的朋友间,是经济诈骗。法院会冻结清算你朋友所有账户资产。并判刑。

最好的建议:不管是经济纠纷,还是经济诈骗,你可以出钱,把你和你亲友摆在受害人位置上,一起联名起诉骗你的朋友(经济诈骗罪名起诉)。

我分析了很多结局,这样的结局是最好。起诉与律师费用你全部承担,好过你赔上百万。你作为联络人受骗,在作为受害人的授权委托代表人起诉。

这样最好了,至于万八块的起诉费用。算是买个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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