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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来人口子女教育有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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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来人口子女教育有什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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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要求,2015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本人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从首次发证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满3年,且连续2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5年7月30日)。

灵活就业登记到期前30天,持证人员可提前到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续登记手续。

随迁子女需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

父母一方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须持有连续3年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同时,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间截止为6月30日。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县实际,依据来沪人员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分值、持有灵活就业登记证明的先后顺序等因素,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初中阶段统一安排至全日制初中就读,入学后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看了上海外地子女教育规划以后,大家应该对此有较为深入的了解了吧。还是那句话,寒门子弟更需关怀,我们更要对他们报以最大的体贴。

小编呼吁大家关注,支持教育改革事业。我们人人都重视教育问题,中国的未来就更美好。我们手拉手,共创美好家园。为中华崛起而不懈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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