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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办特殊门诊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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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办特殊门诊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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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需持经治大夫出具的《诊断证明》,到本人选定的“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领取《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申报审批单》一式两份(以下简称《审批单》)。

2、本人或家属按要求填写后,到医院医保办公室进行审批,由医院在审批单中填写明确诊断,加盖医院公章。

3、本人携带《审批单》和《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到本人单位,由单位在《审批单》中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审批单》和《手册》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特殊病种”审批手续。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符合“特殊病种”审批条件的参保人员进行审批备案。

5、参保人员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变更《手册》信息。

6、参保人员将一份《审批单》交回特殊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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