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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被经侦大队带走严重吗?需要找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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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被经侦大队带走严重吗?需要找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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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侦大队是经济犯罪侦查警察的简称。工作就是对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据,从而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

那么,亲人被经侦大队带走严重吗?需要找律师吗?下面一起来看看广东知明律师针对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亲人被经侦大队带走严重吗?需要找律师吗?

  如果家人或者朋友被经侦带走的话,也不意味着有很严重,一般情况下是可能涉嫌犯罪需要接受调查。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侦查机关的证明文件,这在刑事诉讼中叫做传唤。

而对于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有权对其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这种强制措施叫做拘传。

  在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从轻到重分别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而通常情况下,传唤和拘传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重大或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所以,如果家人或者朋友被经侦带走的时间超过了二十四个小时,那么就有可能会被采取拘留或者逮捕而涉嫌犯罪,情况就会比较严重,如果在二十四个小时内被释放的话,就可能是不构成犯罪的。

  这时候能找律师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所以当事人被经侦大队带走后,当事人就可以委托辩护律师。

  当事人如果被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带走的,一般可能涉嫌经济犯罪,具体涉嫌罪名还需要结合案情才能确定。那么这个时候因为当事人可能是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所以当事人及其家属可以聘请辩护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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