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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参保职工如何申请办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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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参保职工如何申请办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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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参保职工如何申请办理“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

答:

患有慢性病补贴范围病种的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参保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申报资料:

(1).《江阴市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审批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可以下载);

(2).申请人最近二年市级医院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和相关医疗检查报告(复印件须经医院盖章认可);

(3).申报单位的《慢性病门诊医疗补贴汇总申报表。

业务流程:

申请人填表并附相关资料报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报市职介中心和所在镇职介中心),单位汇总后于每季月末(即3月、6月、9月、12月)15日前报社保中心医疗保险科,社保中心组织医疗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通知单位并由单位通知本人。

病种范围:

糖尿病、高血压(II、III期)、中风后遗症、肺结核(活动期)、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慢性肝炎、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慢性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期以上)、精神疾病、冠心病、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帕金森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等18种慢性疾病。

补助标准:

在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当年7月至次年6月)内,个人帐户用完且在职人员自负500元(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下同)、退休人员自负300元后,一个病种在3000元以内,二个(含)以上病种的在4500元以内符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对在职和退休人员分别补贴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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