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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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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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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许可证怎么办理变更

监理单位发生变更,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的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设计单位发生变更,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工程名称变更,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建筑规模变更,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单;

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要变更施工许可证的话,这个要分情况的,如果是监理单位发生了变更,则需要按照上文中所需要提供的材料交给对方就可以了,如果是建筑规模的话,提交的材料会更加多一些,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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