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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后,还需要配合交接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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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后,还需要配合交接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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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劳动仲裁后,肯定是要赔偿公司交接工作的。

  办理工作交接,属于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劳动者应当按照工作交接的正常要求进行工作上的交接和收尾。劳动者做不好工作交接的话,有的时候也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因此务必引起劳动者的注意。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关系结束,不代表劳动者高枕无忧,如果因为工作交接不配合或者某项工作没能做好以致于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者很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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