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
二、有效的仲裁协议须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有提交仲裁的意思表示;
(2)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3)有明确的仲裁事项。
相关知识:仲裁协议应包含的内容
一份完整、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具备法定的内容。根据我国《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是仲裁协议的首要内容。当事人在表达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需要注意四个问题:
(1)仲裁协议中当事人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要明确。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确的仲裁协议无法判断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仲裁机构也无法受理当事人的仲裁申请。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明确,最主要是要求通过该意思表示,可以得出当事人排除司法管辖而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的结论。
对这个要求,英国早在1856斯*特诉艾费里案中就确立了这项判例规则,也就是这个案件的判词所说的:仲裁协议中必须包含有当事人不寻求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意图。
那么根据这个要求,人们平常所看得到的一些约定,比如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某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这样一些约定就是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不明确的约定。
(2)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能证明是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
(3)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不存在当事人被胁迫、欺诈等而订立仲裁协议的情况,否则仲裁协议无效。
(4)请求仲裁的意思表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任何其他人的意思表示。如上级主管部门不能代替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
二、仲裁事项
仲裁事项即当事人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它解决的是“仲裁什么”的问题。在仲裁实践中,当事人只有把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仲裁机构才能受理。
同时,仲裁事项也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纠纷的范围。即仲裁庭只能在仲裁协议确定的仲裁事项的范围内进行仲裁,超出这一范围进行仲裁,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经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以不予执行或者撤销。
因此仲裁协议应约定仲裁事项。
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事项,应当符合下面两个条件:
(1)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
仲裁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必须仲裁立法允许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的争议事项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的无效。
这已成为各国仲裁立法、国际公约和仲裁实践所认可的基本准则。我国《仲裁法》第2条和第3条分别规定了可以仲裁的范围和不可仲裁的范围。
其中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从这两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并不是所以的争议都属于可仲裁的事项,下列争议不属于仲裁的范围。
A、涉及当事人身份关系的争议不属于仲裁的范围。例如,甲某与乙某就离婚及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达成仲裁协议,请求某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那么这个仲裁协议肯定是无效的,因为该仲裁协议约定的事项超出了法定仲裁范围。
又比方讲,一个老先生生后留下一栋房子,他的三个子女为继承之事争执不下,最后三个人约定让某仲裁机构来明断是非,这一约定也超出了法定仲裁范围,因而是无效的。
B、不平等的主体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不属于可仲裁事项范围。而应由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来解决。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相对人发生的争议,如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许可权等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的争议等,它涉及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是否合法的问题,这需要有权机的国家机关来判断,而不应由作为民间机构的仲裁机关来裁决。
C、依法应由行政机构处理的纠纷不属于仲裁的范围。对民事纠纷应注意区分是财产纠纷还是侵权纠纷,侵权纠纷中属于权属方面的纠纷,一般不能仲裁。
比如,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纠纷由行政机关专属管辖,不能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再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被侵权,按照我国《专利法》和《商标法》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只能向专利管理机关或工商行政机关请求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当事人就上述不属于仲裁范围的事项约定提交仲裁的,仲裁协议无效。
(2)仲裁事项具有明确性
即将什么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应该明确,如在供货合同中,是将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还是因产品数量问题引起的争议,或是因整个供货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应在仲裁协议中明确。
仲裁机构只解决仲裁事项范围内的争议。如当事人约定“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争议提交仲裁”,这一约定就排斥了对因货物数量问题引起的争议进行仲裁的可能性。
在具体约定时,对于已经发生的争议事项,其具体范围比较明确和具体因而较容易约定;对于未来可能性争议事项要提交仲裁,应尽量避免在仲裁协议中作限制性规定,包括争议性质上的限制、金额上的限制以及其他具体事项的限制,采用宽泛的约定,如可以笼统地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
这样有利于仲裁机构全面迅速地审理审理纠纷,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小编今天来为大家讲一讲一份怎样的银行流水才能帮你贷到20万信用借款。银行流水通常分为工资流水、转账流水及自存流水三部分。其中工资流水是由银行代发,扣除了借款人的五险一金、税费后的收入。通过这部分可以反映出借款人工作是否稳定。除了工资流水外,转账流水是柜台、网络或网银转入的账款,如果这部分款项有固定时间、固定金额的转入也将会被借款银行认可。自存流水是由现金或本人银行卡转入的账款。一份有效的银行流水应
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犯罪行为。猥亵罪的对象包括男人和女人,行为人实施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猥亵罪,应当立案侦查。猥亵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的无效条款包括: 1、具有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的事项,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的事项;
行政调解指的是由我国行政机关主持,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调解制度,通常也称为政府调解。
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助学贷款可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和担保助学贷款方式。《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贷款人对高等学校的在读学生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给委托人汇报签订合同的机会或供应签订合同的中介服务,而委托人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的一种合同。居间人要真实的向委托人汇报订立合同的相关事项,为了促使合同成立,居间人所付出的相关活动费用要自己支付。合同不能成立的,不可以求药支付报酬,但是其他必要费用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一、什么是残疾人福利,其主要内容和任务有哪些1、残疾人福利,是国家和社会在保障残疾人基本物质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为残疾人在生活、工作、教育、医疗和康复等方面提供的设施、条件和服务。残疾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重要项目。2、其主要内容和任务是:(1)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拓残疾人就业门路,扩大就业范围,提供就业机会,保障残疾人的工作权利和自我实现的权利。(2)大力发展残疾人特殊教育,提高残疾人的文化
私募基金投资的冷静期指对投资者所适用的资金募集的必备环节和程序。我国《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基金合同应当约定给投资者设置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一、白条的定义 所谓白条,财务上指非正式单据,即:不合法的便条、白头单据。白条真正出现的原因是:在白纸上书写证明收支款项或领发货物的字样,作为发票来充当原始凭证,即你用非正式单据来当发票用的时候才说是“白条”。 二、白条入账的主要影响 “白条入帐”主要是影响会计的成本费用确认以及税务上的企业所得税,既然是“白条入账”那必然就要发生一种业务相对应就是企业的某项资产被“白条”顶替拿走了,那么从的税务
一、什么是保险单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保险人为履行合同责任通常提存责任准备金,如果您中途退保,即以该保单的责任准备金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被保险人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寿险公司应该发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人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规定,将提
一、进入业委会的个人条件 1、进入业委会的个人条件如下: (1)具有小区房屋产权。产权决定管理权,如果没有产权,那就无法成为小区的业委会成员; (2)具有参与公益工作的经验。具有管理小区的经验、从事公益工作的经验; (3)具有充足的时间。需要充足的时间才能胜任业委会的工作; (4)具有充沛的精力。业委会的工作涉及面广; (5)具有党员身份、党务工作者。如果业主委员会成员作为党员,或者曾经担任过党务
一、免予起诉的最新规定应具备哪些条件1、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① 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②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2、可以免除刑罚包括以下9种情况:① 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刑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②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③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
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以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一定倍数为依据。因此,当一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不足以达到所需贷款额度时,需要"增加"其他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以增加贷款额度。但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的。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能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应符
转让采矿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二)采矿权属无争议;(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四)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得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风险提示:在我国,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不符合采矿权受让人条件
法律分析12333劳动仲裁流程如下;一、提交申请书。二、仲裁受理: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开庭审理:在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四、仲裁调解:应当先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五、仲裁裁决: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
离职后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一年内可以的。1、离职后申请仲裁的时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劳动仲裁适用范围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
如果对方不过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一是找到对方要求过户;或者让对方把车辆还给你。由于车辆没有过户,又不能提供买卖合同等证据,不能证明车辆已经卖给他人。公安机关无法处理,只能自己找到车辆和现车主,协商过户。二是到法院起诉,要求过户;原车主有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双方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三是到交管部门发表声明车已卖出,如果有违章或车辆事故
"试离婚”,也称之为“别居”,是在两个人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不急于从法律上履行离婚手续,在生活上先真正“离”一段时间,给婚姻一个缓冲区,使双方在远离婚姻生活各种内容的环境下,品尝没有“另一半”的滋味,同时也使双方能够冷静地对婚姻进行反思,对他或她进行再认识。“试离婚”是一种准备性离婚,是对婚姻的一种主动性适应,而不是单纯被动性接受离婚。 据了解,早在2004年9月,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人民
1、可以去你的实际工作地址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2、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