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法院称,去年9月7日8时30分,**易泰实业集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驾驶员方某,接受公司安排后,驾车从永隆场镇开往永川城区。
客车行驶途中,方某踩了一脚刹车。谁知,就是这一脚刹车的惯性作用,使乘客石某摔伤。
事后,交警对这起车内摔伤乘客的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结果是“驾驶员和乘客双方都没有责任,此次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赔偿由双方自行协商”。
因石受伤后住进医院,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共1.4万余元,**公司随后支付了这笔钱。
此前,方某驾驶的这辆车在**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称**保险)投了保。赔偿后,**公司向**保险索赔。
然而,保险公司在今年3月2日发出书面通知:拒绝赔偿。理由是,事故车辆在行驶途中措施不当,致使乘客在车内受伤,既然事故车没有责任,保险公司就不应该赔。
对于双方争议的“保险公司是否应在意外事故中赔偿车方损失”这个焦点问题,法院这样认为:**公司和**保险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
由于合同中关于“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和“第三者责任险条款”的免责条款中,都没有应予免责的事由出现。而合同却约定了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亡并由车方承担经济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计算赔偿。
为此,保险公司应在1万元内进行赔偿。
考虑到其他条款约定的免赔率20%,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8000元。
车身被人恶意划伤保险公司要不要理赔根据车险条款,这种恶意划痕是不属于车身划痕险的理赔范围,可以向具体侵权人索赔。车身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应该说,它的承保范围恰好是车损险中的免赔范围。车损险条款中规定,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而车身划痕险条款中则规定,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保险人负责赔偿。同时,车身划痕险还对恶意的车身划痕提供保障;而车损险条款中则规定,被盗窃、抢劫、抢
癫痫驾车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要不要理赔要理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9修订)》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
你好,申请对方赔偿,可以起诉
在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下,若属于交强险的话,则保险公司还是会进行赔偿。但要是购买的是商业保险,则无证驾驶就属于免赔的范围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别人开车出了事故的,只要不存在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的,保险公司是需要赔偿的。出车祸后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并不看车是不是车主开的,而要看有没有免责事由。【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
交通事故调解保险公司必须要到场。1、如果私下调解的,保险公司不赔。必须要事故认定书,即经过交警处理,才有责任,因为责任才有赔偿,才有理赔。2、经过交警处理时,保险公司人员在场参与最好,而且要把赔偿的金额写入事故认定书和调解协议书中才有保障能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3、交警部门主持调解时,如果保险公司没有派员到场,其他当事人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应确认该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反悔向人民法
无证驾驶拖拉机出事故保险公司要不要赔付需要赔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相关法律已赋予第三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的权利,立法目的直接规定保险公司向受害人赔偿损失,是为了及时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同时强制保险立法第一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人,在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是一种法定责任,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与机动车驾驶人是否构成侵权、其侵权责任的大小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总会发生一些让人出乎意料的事情,比如在上班途中发生的,那么这时肯定会耽误了工作,需要赔偿,那么误工费理赔保险公司要什么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保险公司误工费要什么材料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保险公司
如果是明知自己患有癫痫且未及时服药的情况下仍独自驾车出行,并因此导致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无须对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如果是明知自己患有癫痫且未及时服药的情况下仍独自驾车出行,并因此导致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无须对保险事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宜宾市民曹启芬14岁的女儿李鑫于今年11月12日因急性胃炎住院,而今年9月1日,李鑫就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学生平安保险”的保单。 出院后,曹启芬拿着某保险公司宜宾中心支公司的保单去索赔,但却被以李鑫半年前出现过肚子痛,以有“既往病史”为由拒绝理赔。曹启芬称,保险公司的说法让她无法接受,保险公司无任何证据能证明李鑫半年前的肚子痛与现在的胃炎有关,她将维权到底。 曹启芬说,保险是9月1日由学校统一
对方现未起诉不影响保险公司理赔,至于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应结合具体的病历,伤残鉴定等一系列证据方能确定
5月初,王先生购买了一辆丰田卡罗拉轿车,并购买了保险公司07版机动车辆商业保险。5月29日,车辆发生火灾,消防大队的出警证明显示,小轿车起火后,消防大队接到119指挥中心的命令,立即调遣了两辆消防车和十二名官兵赶赴现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全力扑救,将大火扑灭,经询问车主,车前挡风玻璃下放有打火机,经暴晒后,火机爆炸燃烧引起火灾。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进行现场处置,经初查,没有人为破坏的迹象。 原告诉称,事
郭某于2002年8月15日申办了A2型驾驶证,有效期至2008年11月15日,驾驶证到期后郭某一直没有去申请换证,仍然持该驾驶证驾车。2010年5月22日晚,郭某驾车在105国道泰和县境内将73岁的行人毛某撞倒后驾车逃逸,毛某被人发现后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5月23日,郭某投案自首,交警部门认定郭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郭某交通肇事刑事部分时,郭某与受害人方达成协议约定,保险公司的赔偿
车祸住院费不可以用医保报销,一般都是由交通事故的肇事方来负责赔偿,医疗报销可以报销一部分的药物费用。车祸保险公司的具体理赔标准有死亡费、交通费、住宿费、医疗费、误工费。 一、车祸住院可以用医保报销吗 车祸住院不可以用医保报销。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是按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找肇事者赔偿,很难在医保中报销。 但有下列情况可以找医保报销部分医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但不赔钱的,当事人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要求对方赔偿,此时不赔偿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另一方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运营车辆误工费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营运车辆发生事故,对营运车辆的误工费属于间接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责任免除条款》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
汽车出车祸了我全责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不承担停运损失费,但是当事人可请求侵权人承担停运损失费。停运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不能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停运损失属于间接的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依据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关于停运损失的条款约定,交强险、商业三者险不赔偿间接损失,停运损失是不在交强险、
就医发票丢失了,但是保险公司要原始发票的,当事人可以找医院复印一份发票存根,加盖个公章并注明原件丢失;或者也可以拿出医疗保险卡到保险公司进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