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中旬某天,王某驾驶小型轿车车在淮安市区某路行驶时,与对向行驶韩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王某、韩某受伤,双方车辆损坏。
后淮安市交警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韩某负次要责任。王某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份,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事故发生后,司机王某住院治疗10天,共花费医疗费10000多元。后王某因费用问题把韩某和自己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车损及医疗费等损失共计28000元。
被告韩某辩称,原告方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直接赔付。保险公司辩称,对原告方的损失,由于王某的驾驶证已经过了有效期,故其不应赔偿。
二、审判
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韩某驾车与王某驾驶机动车相撞,造成二人均受伤,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原告的合理损失,各被告应依法赔偿。保险公司对王某持驾驶证已过有效期提出拒绝赔偿意见,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只有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机动车驾驶证才应当被注销。
本次事故中韩某虽持驾证已过期,但并不等于没有取得驾驶资格,驾驶员只要通过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驾驶证资格考试,便具有了驾驶资格,只要未被依法取消驾驶资格,就应确认具备驾驶资格。
显然,保险公司以王某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为由拒绝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王某所有的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应由被告保险公司在承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双方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在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钟某损失人民币21000元。
三、评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就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否担责的问题出现了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成立。发生事故时,王某所持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未按规定进行审验换证。因此,不能认定王某在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合格的驾驶员,如果保险公司在驾驶员的驾照过期的情况下,还要承担责任,违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本意。
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以驾驶证过期拒赔,没有法律依据,其应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第一,驾照过期不等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指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时,没有取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
扩大范围最多解释为取得机动车辆驾驶证后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被依法撤销。驾驶证过期并不等于没有取得驾驶资格,驾驶员只要通过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组织的驾驶证资格考试,便具有了驾驶资格,只要未被依法取消驾照,就一直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
第二,驾驶员未按期办理换证手续,其驾驶证并不必然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换证属于行政管理范畴,是机动车管理部门准予驾驶员从事特定驾驶行为所实施的行政许可行为,驾照过期未按期换证应由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以换证。
也就是说,在接受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后仍可办理换证手续。在其证件被吊销前不能认定其为无驾驶资格,韩某自初次领取驾驶证时起,至保险事故发生时止,并不存在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被撤销的情况。
第三,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其投保交强险是基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主要目的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够获得基本保障,这种公益性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失赔偿责任的基本原则,即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首先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如何,此体现了交强险保障受害人及社会大众利益的根本目的。
即使驾驶员无证驾驶也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所规定的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伤亡赔偿义务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更不能以驾照过期为由拒赔,故在驾照过期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依然要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1、公安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原因来判定事故承担人,但是车主的机动车到期后在一年以上没有更换驾驶证的,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车主需要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2、驾驶证过期不等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指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辆时,没有取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辆驾驶证。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按照当事人的行为所发挥的作用与过错程度来确定的,驾驶证到期与交通事故一般没有因果关系。对于驾驶证到期的行为属于违章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予以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按照当事人的行为所发挥的作用与过错程度来确定的,驾驶证到期与交通事故一般没有因果关系。对于驾驶证到期的行为属于违章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予以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
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赔偿责任。交强险不赔情形中的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应作狭义理解。即该驾驶员从来都没有取得过驾驶资格,不包括已取得驾驶资格后,因延误换取新驾照,需要补换办证手续的情形。所以,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能以此理由来免除其赔付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能免除赔偿责任。交强险不赔情形中的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应作狭义理解。即该驾驶员从来都没有取得过驾驶资格,不包括已取得驾驶资格后,因延误换取新驾照,需要补换办证手续的情形。所以,驾驶证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能以此理由来免除其赔付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1.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内是可以上高速的。2.未满一年上高速出事故,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3.实习期上高速公路已属有效驾驶证的驾驶,因此,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分析: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财产损失除外。商业保险合同中的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的免责条款,已经保险人依法向投保人提示的,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货车超载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拒赔。一般保险公司在免责条款中都会与投保人约定,因超载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不承担理赔责任。因此,只要在保险公司约定超载免责条款时履行了提请告知义务,货车超载发生事故,一般投保的保险公司不会赔偿。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不赔:1、当事人是醉酒之后驾车的;2、驾驶人无证驾驶的或者将车借给无证的人驾驶;3、驾驶人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1、机动车驾驶人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会赔偿的。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针对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而存在的保险,它的赔偿认定中没有要求机动车驾驶人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购买的保险中存在不计免赔的条款的,那么保险公司是会按照损失的100%赔偿的。3、但是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可能不会赔偿,因为第三者责任险是针对对第三人造成损失时对第三人赔偿的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不赔:1、当事人是醉酒之后驾车的;2、驾驶人无证驾驶的或者将车借给无证的人驾驶;3、驾驶人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不赔:1、当事人是醉酒之后驾车的;2、驾驶人无证驾驶的或者将车借给无证的人驾驶;3、驾驶人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不赔:1、当事人是醉酒之后驾车的;2、驾驶人无证驾驶的或者将车借给无证的人驾驶;3、驾驶人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去哪修车?对方在车祸中负全责的情况下去哪修车是本人说了算,但是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全责一方应该及时报险,保险公司的人会到现场进行勘察,等勘查结束完毕以后,车主直接到修理厂修车,之后携带发票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去理赔即可。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修车的地方一般是受害者说了算。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理赔有所差异首先,需要在出险后48小时内打电话报案,保险公司会派出查勘人员前来查勘,确认事故是否属实
1、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不同情况的结果是不同的,如果超载是引起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那么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因为不超载的话,事故就不会发生,这个是因为主观原因造成的。2、如果是其他原因引起的此次事故,然后交警或者保险公司又核实超载了,那么一般都是协商免赔。上述两种情况具体看交警是怎样认定的。3、还有就是在哪家公司买的保险,不同的公司对于超载的赔偿的规定是不同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机动车没年审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如果经公安机关检验,车辆未年检而存在性能问题,具有安全隐患,从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则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请求可以得到支持;如果经公安机关检验发现车辆不存在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是由他方未按照规定操作等原因造成,那么可以证明事故的发生和车辆未年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保险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
⒈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⒉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1、机动车驾驶人超速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会赔偿的。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就是针对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时赔偿而存在的保险,它的赔偿认定中没有要求机动车驾驶人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购买的保险中存在不计免赔的条款的,那么保险公司是会按照损失的100%赔偿的。3、但是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可能不会赔偿,因为第三者责任险是针对对第三人造成损失时对第三人赔偿的
【法律意见】是否可以理赔要分情况:1、如果本次事故和超载没有因果关系,而超载只是加重了事故的后果,根据保险法近因原则,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但会实行一定的绝对免赔率;2、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即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因你超载而引发的、超载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