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5000元,二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4000元,三类地区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每亩13000元(地区分类见附件1)。
(二)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征地人员安置人数计算,每个征地人员安置对象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6000元。(三)农村房屋补偿农村房屋补偿按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四)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12000元;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农村宅基地勘测面积为准计算,每平方米为18元;林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按林地管理法规或有关规定办理。
2013年1月1日至本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实施的征地项目,其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已经补偿,但按综合定额补偿标准尚需补差的,补差金额支付到其集体经济组织。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按下列标准给予补偿:1、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实施办法》的规定标准执行。2、地上附着物和建(构)筑物以及青苗补偿费:根据核实的规格、数量,按本办法附表一、附表二标准进行补偿。同一面积上种有两类以上青苗及其他作物的按实补偿,补偿面积不得超过该占用地块面积。3、有档案的古树名木,按照《成都市古树名木管理
果园的征收补偿标准主要是:1、土地补偿:果园近期三年收益平均值乘10倍;2、附着物补偿:果园中间种的地表农作物及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如银杏树、葡萄树等),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专家评估确定;3、预期收益折现补偿:通常依照有权单位专家评估确定;4、基础设施补偿:按照被搬迁户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1、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6000元。2、安置补助费按征地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标准为每人36000元。
目前,关于坟地搬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规定来确定,一般补偿标准是几千元。以瓮安县为例,坟墓搬迁补偿标准:坟墓补偿标准:有碑料石坟2000元/座(双坟3000元/座)、有碑毛石坟1800元/座(双坟2500元/座)、有碑土坟1600元/座(双坟2400元/座)、无碑毛石坟1600元/座、无碑土堆坟1500元/座。搬迁坟墓墓地补偿:每座搬迁的坟墓按1980元/穴补助墓地。
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
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
征地涉及鱼虾塘补偿面积原则为“占多少补多少”。征地界线外的补偿面积应根据是否可继续养殖的实际情况予以核定,能继续养殖的,应不给予补偿,不能继续养殖的,可适当给予补偿。有下列情形的,征地实施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征地界线外补偿面积予以核定:1、征地界线仅占用鱼虾塘塘堤的,除补偿塘堤外,可在征地界线外(鱼虾塘侧)增加1.5倍被占用塘堤面积的估价补偿,作为重建塘堤使用;2、征地界线占用鱼虾塘边角的,如在征
土地补偿费按下列标准计付:1、征用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补偿;属其他耕地的,按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补偿;2、征用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按水田补偿费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补偿。
1、征用林地补偿费分为以下六种:1)防护林地补偿费标准:造林当年为1000元亩,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用材林:同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4)特殊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此次征地范围内征收每亩77142元。青苗、种植专业户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此次征地涉及的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国际港务区项目建设征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灞政发〔2009〕121号)执行;乡镇企业拆迁补偿费、按照评估结果支付。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
2、村民房前屋后林木补偿标准一般林木(杨柳榆槐等)幼龄林(1—1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35-65元;中龄林(11—20年生)平均每株补偿220—300元;成熟林(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50元。3、森林植被恢复费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苗圃地每亩120000元;未成林每亩86600元;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每亩63360元、国家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每亩76670元;疏林地、灌木林地每亩50000元;
电力设施动迁补偿标准:1、低压线路改移(0.4KV)每公里补偿30000元;线路加高木杆平均每根1000元,砼杆平均每根15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2、高压线路改移(10KV)每公里补偿47000元;线路加高砼单杆平均每根60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含金具、线、占地、税金等费用)。3、高压线路加高(66KV):砼单杆平均每根5500元,砼H杆平均每基8000元,砼A杆平均
安置购房价(不区分是否为农业户口):1000元(成本价)/平方米、每人50平方米旧房赔偿价 3000元/平方米田地不论多少,每人赔九万,政府为每人一次交完十五年养老金,五十岁。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所在县(市、区)中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所在县(市、区)中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一至四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
1、省道的征地补偿也是参照当地的标准进行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
1、各项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