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1.有关项目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
要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建立施工单位内部全面的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
2.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办法>的通知》(沈铁总发( 2 0O9)75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沈铁运发(20lO)l57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的通知》(沈铁总发(20l0)168号)等文件,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第二条 基本要求 1.既有线旁边施工,各工区明确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作业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
2.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
施工工区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担任上述工作。
3.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
培训合格的上述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质不达标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
4.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
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
所有劳务工必须先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
5.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20号)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
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专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
施工期间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对因双线工程造成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设计,达到道口标准后方可启用,防止道口事故。
第三条 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包括:
① 区间临时铺设岔线,设辅助所或线路所。
② 长图、沈吉线封锁6小时以上或影响信联闭8小时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③ 长图、沈吉线,进行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④ 棋盘站施工,降低改编能力6小时以上。
⑤ 吉林站施工,影响到发线能力6小时以上。
⑥ 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如新线引入、区间拨接线路、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等施工,具体在编制月度施工计划时由铁路局认定。
2.Ⅱ级施工包括:
① 长图、沈吉线封锁区间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
② 长图、沈吉线进行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结构物施工。
③ 棋盘站施工,降低改编能力5小时以上。
④ 吉林站施工,影响到发线能力5小时以上。
⑤ 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如新线引入、区间拨接线路、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等施工,具体在编制月度施工计划时由铁路局认定。
3.Ⅰ、Ⅱ级以外的各类施工为Ⅲ级施工。
第四条 施工组织领导 工区项目部成立以常务副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部室主管及相关工区经理为成员的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相关工区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明确专项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施工结束后,主持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第五条 施工安全协议审批 1.认真贯彻落实《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铁总发〔2022〕75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沈铁总发〔2022〕168号)。
2. 各参建单位要针对既有线、临近既有线及跨公路施工与相关单位签定相应的《安全配合协议书》。
3.《安全配合协议书》要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工序。
4.工区要组织有关人员核对现场实际情况,确认施工项目对既有线的影响范围,走访设备主管单位,掌握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及设备运用情况,清楚地下设施的埋设情况,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内容与设备产权单位签订详细的安全协议。
5. 安全协议中必须注明施工程序、影响范围、双方界定的安全责任范围。
6. 所有的施工安全协议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设备主管单位同意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审核,最后报路局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 施工计划申报程序及内容 1.工区项目部及工区应于每月5日前将会签完的次月施工计划,先报吉图珲公司安质部预审后,再上报沈阳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审批(由主管处审查后报总工室)。
2.工区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
① 施工方案设计 a. 施工项目及负责人;
b. 施工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
c. 施工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
d. 施工方式、流程、施工过渡方案及施工组织;
e. 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
f. 施工防护办法;
g. 列车运行条件;
h. 验收安排;
i.施工安全协议书。
同时还应提供相关施工图纸及审查意见等相关资料。
② 施工组织设计 a. 施工主体单位和配合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b. 平面示意图(施工地点、影响范围、既有设备现状、工程数量表及施工单位划界);
c. 施工流程图(施工总工期、分段及分期施工顺序、控制工程的施工方法、劳力机具配备、施工进度等);
d. 施工封锁地点(包括信联闭设备停用)、封锁次数、每次所需封锁时间及影响范围;
e. 机具设备、施工用料数量及调运方案;
f. 施工过渡方案及施工期间分段、分期预留的行车条件;
g. 施工主体单位与配合施工单位的施工协调方案;
h. 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及施工安全组织措施。
③ 施工安全协议书 a. 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b. 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c.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d. 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施工地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
e. 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
f. 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h. 安全监督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
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 1.未纳入沈阳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的施工项目严禁进行施工。
特殊情况下必须施工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申请,并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通过主管业务处审查,经主管运输副局长批准,由运输处安排施工。
2.月度施工计划原则上不准变更。
特殊情况必须进行调整时,由施工单位提前5天向沈阳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和运输处提出书面申请,由运输处调整施工计划。
3. 施工计划变更必须报指挥部核查。
第八条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营业线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执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指挥部和公司审核,并报沈阳铁路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2. 在铁路营业线施工,工区项目部及工区应办理施工审批手续,签订相关施工配合协议。
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做好施工安全防护,对施工安全关键处所实施卡控。
未经批准的项目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要立即停止施工,并严肃追究施工单位责任;3.禁止工区把与行车安全直接有关的工程进行分包,特殊情况需要分包的,必须经吉图珲公司进行审查批准,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4.工区在营业线施工中应选择与营业线施工相适应、保证营业线运输安全的机械设备;
5.工区需对营业线10m范围内大型施工机械作业实施安全盯控,在设备管理部门专人监护指导下施工作业,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6.在施工中如遇到因施工需拆除既有防护栅栏、增设临时道口等扰动营业线设备的情况,工区项目部工区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按照设备管理单位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申报手续批复并与设备接管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后,工区方可施工。
施工期间,工区必须派专人负责看护、检查施工地段,指挥部必须对施工地段纳入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营业线行车安全;7. 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由工区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所发生的费用;
对未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8.施工单位要定期召开施工安全例会,分析安全情况,开展预想活动。
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安全工作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评比、有考核。
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做到责任到人。
9.营业线施工造成铁路行车事故时,公司及参建单位必须按《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九条 施工过程一般安全措施 1.制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埋好标志鲜明的安全防护限界桩,不准进场作业;
其防护要求按“技规”规定的防护办法,如防护距离、防护信号等组织实施,并不得擅自变更。
2.防护员、联络员指定专人,并由经过严格训练和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
防护人员在执行防护任务时,必须坚守岗位,如因事暂时离开时应有合格人员及时代替;
防护使用的便携电话、对讲机和信号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3.驻站联络员与工地防护员互相通话时必须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错记,并及时记录通话内容。
4.施工机具、物料和人员不得在两线间放置和停留,放置路肩的机具设备、物料应码放整齐,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置于两侧的封闭栅栏内。
因施工临时拆除封闭栅栏时,由施工单位设置临时防护设施并昼夜派人看守。
第十条 保护既有通讯、信号、水电等设备的安全措施 1.施工前,应按技术交底和现场交桩资料,划定施工红线后,约请工务、电务、水电段等有关单位,共同到现场对施工范围或可能影响通讯、信号、水电等既有设备正常使用的情况进行调查。
,采用探测仪器和其它有效方法确定各种电缆、管线位置,探明后设立明显标志。
应分别与运管单位签订安全协议,熟悉由工务、电务和水电部门提供的既有设备的情况和资料,特别是地下电缆、管道等隐蔽工程的情况,共同商定确保上述设备正常使用而必须采取的保护措施或迁移方案,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2.地下设施情况不明不得施工,严禁在接近地下电缆线路左右各2m范围内的地面进行钻探、挖土、推土及压路等机械化作业,禁止堆放笨重物品、垃圾、矿碴等,或倾倒含酸、碱、盐类物品。
3.施工挖坑、挖沟、铲土时,应保证不影响“三电”设备的正常使用,不能造成设备隐患。
4.禁止向电杆、接触网、信号机柱等设备上抛掷杂物,搭挂各种临时电力线、广播线、电话线。
5.施工造成原有信号、通信、供电设备损坏,或使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时,施工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并迅速通知车站、电务和水电派人抢修,防止扩大损失,以确保行车安全。
6.自动闭塞区段施工前,应报所属电务段备案施工,严禁把单轨小车,钢钎等导电良好的工具、设备横放在两条钢轨上,严禁使用无绝缘的道尺、撬棍等工具,以免造成轨道电路短路而影响行车信号。
在上述地段进行线路捣固或调整轨缝作业时,应注意不得损坏轨道电路接线和绝缘片等设备,避免造成轨道故障。
第十一条 既有线旁路基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在铁路行车线旁施工,对于工作量大、技术复杂的工程,需封锁或在限速运行条件下施工时,应按铁路局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办理施工安全审批手续;
对工作量较小的工程,可利用列车间隔时间施工,与邻近车站事先联系,并取得同意。
2.路堤填筑采取边填边挖台阶的方法,保持既有边坡的稳定。
路基填筑到接近既有线路肩标高时,在新老路肩衔接处设立限界杆,挂安全绳,并由专人指挥,防止施工车辆和机械进入既有路肩侵入限界而影响行车安全。
3.线路旁开挖水沟、边墙的基础有碍路基稳定时,采用扣轨、慢行或挖马口的方式,分段开挖,随挖随砌,不得长距离连续开挖或挖好后长期暴露不砌。
地质条件较差有坍塌可能时,应及时加以支撑。
4.在运营线旁修筑路肩及坡脚挡墙前,要与工务、电务、通信、供电等及时联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并征得他们的书面同意,以确保行车安全;
备足施工和抢险材料。
施工期间,派专人日夜巡查,密切注视线路变化情况,及时发现并消除有碍行车安全的病害。
5.土质路堤的基础开挖要尽量避免在雨季施工,如确需在雨季开挖,要加强线路质量和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十二条 春运、节假日期间安全措施 对影响地段已开始施工的工点,及时进行恢复或加强防护,并派专人盯控,确保行车安全畅通。
在停工期间加强施工地段既有线巡视检查工作,派专人定时、定岗进行四班倒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三条 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奖惩制度 1.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行车事故必须按系统逐级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严格执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规定。
2.对在营业线或邻近营业线施工保证行车安全做出贡献的人员和单位,要给予奖励。
3.年度质量安全检查、考评和奖励实行“安全行车事故”一票否决制。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 [2022] 190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办法>的通知》(沈铁总发( 2 0O9)75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沈铁运发(20lO)l57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的通知》(沈铁总发(20l0)168号)执行。
邻近既有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施工安全管控的关键,管理应从细微之处做起,做到有迹象就察,见苗头就敲,成倾向就纠,严把预防为主的方针,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严格执行《南昌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则》(南铁运发〔2022〕610 号)、铁路总公司、南昌局现行的其他有关邻近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施工作业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的挖掘作业活动,明确公司对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防范挖掘作业引发的事故、未遂事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所有作业场所的挖掘作业活动。 本制度不适用于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的挖掘作业。 3. 术语3.1 挖掘 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 或建筑物拆除以
1工程概况及冬季气候特征 1.1 工程概况 ++++++位于辽宁省中东部,施工段落为DK1+96 9.62-DK12+03 6.70(不含路基段),位于沈阳市范围内,途径毡匠堡、鲍家洼子、沙河北、沙河敬老院、沙河、后三道岗子、前三道岗子、胡老屯,承担跨沈丹铁路特大桥(DK1+970-DK7+952.2)、后岗特大桥(DK8+31 1.82-DK12+003.76)的下部结构工程,三座连续梁工程以及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
一、动火等级的划分: 1.一级动火: 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 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 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1、 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是火。 3、 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
一、一般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扣好帽带,并穿着工装。 2、电气、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工程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标准, 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 4、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5、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 施工过程中不得饮酒。 工作时
1 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包括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定、安全协议签订、教育、安全检查等。 3. 职责3.1设备科负责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定。 3. 2安全科负责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施工安全进行检查。 4 资质管理 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应有与其施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资质,由设备科负责在施工协议签订时审查。 5 教育及检查办法
施工现场劳动安全管理制度是怎样的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培训考核试卷,考试内容全部掌握。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穿工作服,严禁穿短裤、短袖、拖鞋、高跟鞋、硬底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吊篮上严禁坐卧、说笑、打闹。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挂钩,安全带要高挂低用。3、高处作业不得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杂物等,施工区域内要有专人看护
一、确立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 二、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全面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 各施工队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队长任组长,技术主管任副组长,负责本合同整个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三、制定质量检查制度 既建立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就要建立一整套的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设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各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制度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劳务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安全纪律制度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须佩带临时工作卡、统一工作服和安全帽,必须严格遵守工地劳动纪律,服从调配,接受安全人员指挥,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2
施工现场用电平安治理制度1、本工程施工用电设专用保护零线,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系统,现场到达三级配电、两级以上漏电保护由配电箱经开关箱至设备,2、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必须按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如要改动必须通过原设计、审批人员确实认及审批.3、安装、维修或撤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对现场用电设备及电气装置、线路要设置防护设施,现场用电
一、 一般规定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施工防火安全制度,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2、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二、 材料的防火处理1、对装饰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使其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2、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应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且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
为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开工前必须认真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者(含50KW),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主要内容有:现场勘察地理情况;确定电源进出线和变电所、配电室、总配室、总配电箱、配电箱、末级电箱等装设位置及线路走向;负荷计算及线径的选择;绘制电器平面、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短期工、临时工等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包括短期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和健康,界定双方的安全职责,特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本制度使用于非公司的正式员工,适用于在本公司或项目部施工的短期工、临时工和民工。同时也适用于上级部门或者相关部门考察、参观和学习等、3.引用文件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职责4.1
一、总 则 1.1 本制度适用于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 生产部是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 施工作业的风险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2.1 对于大、中、小修和维修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每一项施工作业,生产办组织人员进行风险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填写《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清单》和《环境影响评价表》。 认真进行风险和
1、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制悬挂在办公室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建设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其执行情况。 其内容应包括: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工种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2、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 A、一般工程的施工现场基本要求 (1)平面布置 1)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根 据国家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施工现场必须健全电气安全管理和责任制度,各级动力设备部门负责电气安全管理,公司和队均应设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电气安全; 各级安全部门负 责监督检查; 施工现场的各类电工在动力设备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电气安全。 2、各单位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营业线安全运行和施工安全,依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22〕190号)及《南宁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铁运[2022]16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南宁铁路枢纽工程站场改造、连接岔线、上跨下穿营业线桥梁施工、线路拨接等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营业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