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新法经字(1991)第2号《关于企业经营者依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合同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起诉法院应否受理的请示报告》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的规定,承包经营合同的发包方是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承包方是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
企业经营者通过公开招标或者国家规定的其它方式确定之后,即成为企业的厂长(经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全面负责。
企业经营者因政府有关部门免去或变更其厂长(经理)职务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担任厂长(经理)的,属于人事任免争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企业经营者为请求兑现承包经营合同规定的收入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属于合同纠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以上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的内容。
四、奖励条件 (一)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规范、流转合同完备、流转关系稳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在3年(含3年)以上。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已在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设在县农村工作局)进行备案,并按照合同要求全额支付流转费用。 (四)发展“果蔬、糖蔗、铁皮石斛、畜牧”等特色产业流转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流转后常年进行
为了规范法官在审判中对新证据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任务。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按本规定处理。 本规定中所指新证据,包含可视为新证据的情形。 第二条 法官应将人民法院指定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按照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关于刑诉法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教计字[1986]179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民办教师算工龄的规定是,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
你好,依照我国法律条文对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判处的规定如下,第三百一十一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
关于士官家庭拆迁补偿如下:1、农村转业军人能否享受拆迁安置房屋。 不能。因为当兵提干(或者转为士官)当地户口将被注销。农村的户口不存在了,转业后需要重新落户。所以不能享受拆迁安置房屋。 2、现役军人不能享受家乡拆迁安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被拆迁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拆除而形成的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享有将房屋拆迁付诸实施的权利同时享有给被拆
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一、社保补缴北京买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社保可以补缴2、买房资格(连续五年纳税(可以断月不能断年)(连续60个缴纳社保(其中最多只能有3个月社保补缴的)咨询住建部)以社保来进行购房资格审核时,如有中断,需在90天内补缴不超过3个月的社保,否则将被认定为中断。补缴一般需要所在单位办理。而对于单位来说,因单位原因造成断缴的,可以申请延迟补缴,但不能超过3个月。因工作断档等个人原因造成的入职前的断缴,
南京市社保补缴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办理条件1、职工应参加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参加险种补缴社会保险费;2、因少报、瞒报缴费基数而少缴各险种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予以补足(涉及1996年12月底前的缴费基数除外);3、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后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需先行补缴同期的基本养老保险费)4、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险后
如果因为没有正常缴纳社保而出现了补缴的程序可能就会面临一项补缴的技术计算问题,那么,政策规定什么是社保补缴基数?其实补缴的基数就是公民正常缴费的时候因为计算方便而提供的一个固定的标准。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为三年,但是如果其他法律有具体规定的话,就用其他法律的规定。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
(1)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骗手段让对方当事人单方履行合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2)有完全履约能力,但行为人只履行一部分,如果其不完全履行的目的旨在毁约或避免自身损失或由不可避免之客观原因造成,应认定为民事欺诈行为;如果其部分履行意在诱使相对人继续履行,从而占有对方财物,应认定为合同诈骗罪;(3)有部分履约能力,但行为人自始至终无任何履约行为,而以欺
关于公积金能否被列入金钱给付的执行对象,一直是债权人和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判处罚金或判处附带民事赔偿的,因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使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得以实现。人民法院能否判决或裁定查封、提取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成为解决部分案件执行难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国务院制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进行职工住房分配制度改革由实物向
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什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
你好!现在就关于你提出的最高人民法院新证据的问题回答如下: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释〔2001〕33号颁布时间2001-12-21法律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
一、劳动合同纠纷的律师费标准是什么1、劳动合同纠纷律师费用标准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这种方式要求当事人先交纳代理费,即便是官司输了,费用也不退回。2、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
1、无限期劳动合同辞退的赔偿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支付赔偿金。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