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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问,我老公二婚,他离婚的时候把房子给了他前妻,我跟他一起4年多了,但他每个月还要给他前妻4000多的房贷,还有生活费,电费水费,而我们没钱买房都是租房子住,他给她前妻的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问,我老公二婚,他离婚的时候把房子给了他前妻,我跟他一起4年多了,但他每个月还要给他前妻4000多的房贷,还有生活费,电费水费,而我们没钱买房都是租房子住,他给她前妻的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个回答

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才能进行这样的一个分割,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能够进行分割的。那么以下的这个房产一般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就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的房屋使用权,不论这个房子房产证登记在谁的名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取得房子一方这个房屋价值的一半,那么取得房子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以及利息。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的这个首期购房款购置的房产,婚后由夫妻共同支付这个房屋的一个按揭款,以及为房屋的装修支付了这个房屋的装修费,那么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只要依据当时具体的情况来约定,比如说如果说是在这个婚前进行这样的一个出资,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一个赠送,但如果是在婚后给购房的这个出资,一般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是会被认为对夫妻双方的一个赠与。

3、就是由双方出资购买的这个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以认为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是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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