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有:
1、代履行:义务人逾期不履行由行政机关自己履行或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
2、执行罚:由行政机关迫使义务人缴纳强制金。
3、直接强制:针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采取强制措施。
4、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没有包含关系。
5、和行政强制类似的有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有:1、代履行:义务人逾期不履行由行政机关自己履行或委托他人代为履行,向义务人征收代履行费用。2、执行罚:由行政机关迫使义务人缴纳强制金。3、直接强制:针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采取强制措施。4、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没有包含关系。5、和行政强制类似的有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用等。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间接强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代执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的种类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
《行政强制法》第十四条 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听证的规定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你好,首先很感谢你的来电,问题行政强制法关于查封扣押的规定是什么回答如下,欢迎采纳一、查封的主体《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这条规定明确了查封、扣押的实施主体。二、查封、扣押的范围《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
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情形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一种执行制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
一、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同理,如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决定前,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裁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的,对被拘留人也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二、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申
行政拘留结束后不影响考公务员。行政拘留的法律流程为:1、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案件;2、受理案件后依法对案件进行调查;3、有证据证明有违法治安管理的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4、执行行政处罚。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有哪几种1、间接执行和直接强执行(1)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的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2)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你好,行政拘留不予执行的情形如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一、新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新行政处罚法中,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二、行政处罚违反简易程序要求办案的情况有哪些1、办案人员少于两人。在实践中,一些执法人员对
《行政处罚法》主要规定了以下七种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4、责令停产停业;处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中规定的监外执行的疾病有哪些 罪犯有下列严重疾病之一,久治不愈,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属于适用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
1、中央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2、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3、行政机构,包括法律法规特别授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
对查获或者到案的违法嫌疑人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的,应当立即扣押;对违法嫌疑人随身携带的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登记、保管、退还。安全检查不需要开具检查证。前款规定的扣押适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以及本章第七节的规定。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1)警告。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主体提出告诫,使之认识应负的行政责任,以便加以警惕,使其注意并改正错误,不再犯此类错误。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轻微的人员。(2)记过。记载或者登记过错,以示惩处之意。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轻微的人员。(3)记大过。记载或登记较大或较严重的过错,以示严重惩处的意思。这种处分,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比较严重,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一
根据《律师法》第六章的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一、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 根据现行教育法设立的处罚形式及其内容的性质,教育行政处罚可划分为四大类: 1、申诫罚 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指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对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进行谴责和警戒的处罚。其特点在于对相对人的精神惩戒性,不涉及实体权利。在教育法中,申诫罚是常见的处罚类型,它主要包括两种具体形式: (1)警告。它是各种处罚中最为轻微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未造成实际危害
1、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应当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对于无内设养老机构,但具有养老服务需求的医疗机构,民政部门应当指导其与养老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开展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和二级医院内设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政策扶持。2、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