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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房屋认购书,交了定金50000元,现不想买房了。应该怎么办?

问题描述

签了房屋认购书,交了定金50000元,现不想买房了。应该怎么办?
1个回答

定金合同的作用在于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诚实、妥善地签订、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了定金合同的场合,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得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作为交付定金的一方,因为您自身的原因而不愿意继续与对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您的行为构成违约,不得要求对方返还定金。

因为您的行为构成违约,必须接受定金罚则的惩罚,所以没有办法要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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