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能否正确的审判,很大的原因在于诉讼材料是否完善,是否合法,陈述的事实是否合理。所以整理诉讼材料和如何陈述案件事实是非常关键的。
律师可以更好的将法律事实呈现给法官如果法官能直接根据当事人陈述就分清是非的话,那肯定不需要请律师。但问题是,大部分人能让法官分清是非对错吗?
如果你觉得,你有信心可以让法官分清是非对错,完全没有必要请律师。
生活中,往往存在很多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你自己本身是说不清的,可能连其中的法律关系也理不清,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帮你梳理、制定策略,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
很多当事人缺乏专业的知识,到了法庭上重点把握不清,本末倒置,而庭审又是有时间限制的,司法资源本来就有限,法官不可能无休止的把时间浪费在这些缺乏法律素养的人身上,否则司法效率将极大的打折。
如果案件事实是1+1=2那么简单的话,法官完全可以分辨。但现实生活中哪有1+1=2这么简单,很多时候甚至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
而律师拥有法律专业的知识,知道该怎么样才可以让法官更快的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甚至更深入的了解。防止出现不公正的情形试想,如果没有律师,案件都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参与,而当事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那么审理案件的裁判者,很有可能出现司法腐败。
也就是说,裁判者可以欺负你不懂法律,让你输的不明不白,而你作为普通人精力有限,又不是专业的,很可能就不了了之。打官司并不是情感上是非对错的区别,而是事实如何认定与法律如何适用的问题打官司并不是靠的感情上的是非对错区,也并不一定你有理你就赢。
很多时候,打官司重视的是法律事实。而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时候不一定完全一致。举个简单例子,比如你借给别人10万元,但是没有任何借条等能够证明借款合意的证据,你仅拿着转账记录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法官即使从情感上相信谁是谁非,但也无法判定你能赢。
因此打官司法院的判决并不是世俗价值的判断,而是法律价值的判断。通过双方的陈述,以及相关的证据,进而认定相应的法律事实,再对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做出最后的判决。
很多人单纯的以为,法院是从感情上的是非对错判断案件的。这是对法律的严重误解。法官所说的酌情处理,确实很多都属于自由裁量权,但并非就是随心所欲的。
我们以常见的交通事故案件来看,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涉及民事赔偿,赔偿的时候会涉及一些费用的计算,当然医药费之类的根据医药费发票算就可以了。
但是法律上还规定了营养费,误工费,这些费用很多时候是没有实际证据的。医生往往在病历上写:病人需要补充营养,需要休息7天。
ok,那补充营养补充多少合适?休息7天,病人根本没有固定工作,打一天杂工干一天农活,你如何计算误工费?这个时候就需要“酌定”了。
例如,营养费一般按照当地消费水平,适当确定一个数据,一天200或者100,都有可能。当然,法官的酌定也要保持一定的一致性,一个是跟自己所在的法院,同样类型的营养费,保持一定的一致性。
从理论上讲,这个一致性的范围是多大,很难说,我们国家地区发展差别太大,即便是同一个地区,比如苏南和苏北,其实都有比较大差距,所以如果真要确定一个准确的数据去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是不合理的。
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不同的法院,甚至同一法院不同的部门,对一个指标的裁量金额都是不一样的,例如上面的营养费,这个法官判100元一天,那个可能就给了150元一天。
某种程度上,也会涉及到法院系统的内部管理问题。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所以很多地方的中级法院会在一些裁量性的问题上为其所辖下级法院设定一个标准。
但这个标准往往只能是会议纪要的形式体现,很多无法公开,也就无法被普通民众得知;而且,这个标准只能算是约定俗成,并不具有绝对的效力,只能作为“指导意见”供判案的法官参考。
一般能做到这份上,二审法院也真的算是尽职尽责,无微不至了。
从根本上讲,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根源于法律规定本身的笼统性(不能也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和现实的复杂性之间的矛盾。
所以,英美法国家遵循的判例制度,以“遵循先例”来实现司法尺度的统一。法官判的不公平,是否要担责?总有人抱怨,自己案子输了,就是法官判的不公平,那什么才是公平的判决?
公平不公平,实际上没有绝对的标准。更合理的说法是有没有“判错”。很多情况下,一个争议的双方都对矛盾产生负有责任,并非黑白分明。
这种情况下,法官只能对双方做一个定性,谁是主要的过错方,谁是次要的过错方,然后据此来分担主次责任。此后,还要定量,主次责任的分别是二八开,还是四六开?
(类似交通事故主次责任)
一般情况下可以这么理解,如果法官将主次责任定性错误了,那么这个案子应该算是错案;如果主次责任定对了,但比例定的有些畸高或者畸低,往往是很难区分的,二审也很少在维持定性的基础上只对责任比例进行更改(当然,并不绝对)。
法律具有维护一个社会正常的秩序,公平,正义的作用。而在具体的个案中,公平和不公平的含义往往是很难区分的。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往往会区分是否“错案”。
只要不是错案,案件就没有问题。同样,只要法官没有违法判决,没有办错案,等等其他情形,只是按照正常程序、按照法律和事实办案,一般不会定性有误,即便是在分担比例方面有些畸高或者畸低,也不应当追究其任何责任。
无论是做法官也好还是做律师也好,其实都需要在法律和常识之间来回切换,既不能一味纯粹扣法条而枉顾人情或者客观常识,更不能一味讨好舆论处理人情世故决定结果的案子。
总结打官司请不请律师?完全取决与你能不能说的清楚话,能不能找到对你不利的风险点从而避免提及,能不能灵活应对法官或者对方抛出来的质疑,如果你能做到,那完全没有必要去找律师。
但千万不要误以为情感上的是非对错,就是法律上是非对错的判断依据。法律上讲究的是法律事实,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相应的法律事实,即使法官从感情上能够认同你是对的,也不可能判决你胜诉。
网贷被起诉没钱还是否会坐牢有以下两种情况:1、不会坐牢,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2、有可能坐牢,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来源:人民法院报!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我从法官的角度来回答这个问题吧。首先,案件中有律师代理,会比较好沟通。举个例子,有一个案子,当事人没有请律师,但又怕自己在法庭上应付不过来,所以找了个朋友过来。还没开庭,这个朋友就做到了被告席上。我询问他,与当事人什么关系,有无代理手续,他一脸茫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
请律师打官司的作用和重要性来源:请律师打官司的作用和重要性其一,律师的作用并不仅仅是打官司,用好律师可以让你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事先的规范和防范之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二,律师不应当是万*油,什么案子都能做,律师应当是讲究专业分工和团队合作,只有聘请有专业分工的律师才能获得物有所值的法律服务。法律事务,交由律师处理法律是一系列概念、规则和原则的综合,有许多是纯粹程序性的问题,对一个外行人来说,要在短
你好,律师费是按照阶段分别收费的,侦查阶段收费3000元
打官司必须要请律师吗1、较少纠纷案件可以不用律师代理。的确有一些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代理也能胜券在握。但是,不请律师代理,不代表不需要律师的专业指导。2、绝大部分案件没有律师代理肯定是要吃亏的。即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欠款纠纷,有借条或欠条,往往也有不少麻烦要解决。比如,欠款人身份信息(出生日期、户籍地、住址、联系电话)不明问题、诉讼管辖问题、诉讼时效问题、条据(借条、欠条)意思模糊问题、借款人用笔名、
1、较少案件可以不用律师代理。笔者认为,的确有一些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代理也能胜券在握。但是,不请律师代理,不代表不需要律师的专业指导。笔者有一个客户,对方欠他一笔钱给他打了一个欠条,欠条写得还算比较清晰和全面,有对方的准确姓名、身份证号、欠款日期、署名、金额等,自以为凭借这样的“铁证”根本不用请律师也一定会旗开得胜,马到成功的,但事实却是事与愿违。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看看他遇到的障碍就能得出答案。第一
一说到打官司,很多人立马就想要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官司都是需要请律师来帮忙的。那么大家知道打官司不要律师可以吗?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1、较少纠纷案件可以不用律师代理。的确有一些案件不需要请律师代理也能胜券在握。但是,不请律师代理,不代表不需要律师的专业指导。2、绝大部分案件没有律师代理肯定是要吃亏的。即使看起来似乎很简单的欠款纠纷,有借条或欠条,往往也有不
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为什么要请律师 商品房买卖是一个复杂的民事法律行为,从看房、签认购书、签主合同、补充协议到入住验收、办理产权证,往往历时较长,事务繁多,许多环节涉及法律等多方面专业知识,需要律师等专业人员为购房者提供帮助,也可为购房者节约时间成本与金钱成本,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证。 第一,要明白购房者与律师之间的法律关系 双方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法律关系。购房者是委托人,委托律师在购买
通常情况下,出现自建房纠纷时,我们有三种维权方式,一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相关协议;二是可以向村委会申请调解处理,三是可以准备好起诉状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土地房屋确权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个人所得税申诉,对企业是有影响的。当一个单位被个人申诉的情况下,税局会通知单位去解释被申诉的原因,如果解释不清,可能会被认为是有意控制工资薪金的申报,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有构成逃税嫌疑,可能导致查账或者补交税款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不可以。关于缓刑人员缓刑期办理退休的问题,针对不同群体,国家有不同的规定: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缓刑考验期间不能办理退休;考验期结束,不再执行刑罚的,可以办理退休,享受退休待遇。二、企业缓刑考验期,达到退休年龄的,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办理退休。教育局属于事业单位,所以你朋友父亲还不能办理退休。
评职称是按年考核,不超过1年,前年病假是不会有任何影响的,除非有重大违纪。
你好,如果带到公共场所的话是违法的。没有开锋的龙泉宝剑不是管制刀具,能带着坐汽车或者火车。 未开刀刃且刀尖倒角半径大于2.5毫米的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不属管制刀具范畴。 机智带上火车的物品: 1.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 2.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危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汽油、煤油、电石、液化气体等易爆、易燃、自燃物品和杀伤性剧毒物品)、弹药和承运人不能判明性质的化工产品
关于针灸证书,主要分为两种:1.卫生部门颁发的执业中医师证,要求非常高,非医学类高校毕业,并进入医疗卫生组织,很难考到。一旦考到就能够注册到医疗组织去从事针灸及相关医疗工作,同时有处方权。这个通常就是我俩所说的医生证。医院里的针灸医生都是必须有这个的。2.劳动部门颁发的各级针灸师证,这个只是出工证,通常都是以训练组织的名义来获到,多是以营利为目的,按法律限定是不能够从事医疗做法的,也无处方权,医院
在法律上,精神病涉及到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需要做专门的司法精神病鉴定,不是简单的重度抑郁症就可以断定的。
有其他证明吗?比如工牌,工资条等等
要看你是什么类型贷款了,如果是购买房屋按揭抵押贷款,不用每年都还清了再贷款。比如你贷款200万,选着30年还款,是就将还款额平均到30年内慢慢换,不用每年都还款在贷款的。如果是你已经购买的房屋做抵押消费贷款,就只能贷款很短的年期(一般只能贷款半年到三年之间),就需要到期之后先还款,在续贷。
可以。拆迁中分配新增溢出的房间套数,在产权登记注册姓名时,完全取决于原有房屋产权所有人的意志,即可以分别登记注册多个姓名,又可以全部登记注册某一个人的姓名。因此,在拆迁中分配新增的房子时变更产权登记注册人姓名,无疑是较好的机会,可以省却很多的程序和麻烦。
首付款已支付给房开,有合同及汇款记录,无需多此一举,再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