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打官司为什么要请律师,难道法官分不清对错吗?

问题描述

打官司为什么要请律师,难道法官分不清对错吗?
1个回答

法官能否正确的审判,很大的原因在于诉讼材料是否完善,是否合法,陈述的事实是否合理。所以整理诉讼材料和如何陈述案件事实是非常关键的。

律师可以更好的将法律事实呈现给法官如果法官能直接根据当事人陈述就分清是非的话,那肯定不需要请律师。但问题是,大部分人能让法官分清是非对错吗?

如果你觉得,你有信心可以让法官分清是非对错,完全没有必要请律师。

生活中,往往存在很多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你自己本身是说不清的,可能连其中的法律关系也理不清,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帮你梳理、制定策略,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

很多当事人缺乏专业的知识,到了法庭上重点把握不清,本末倒置,而庭审又是有时间限制的,司法资源本来就有限,法官不可能无休止的把时间浪费在这些缺乏法律素养的人身上,否则司法效率将极大的打折。

如果案件事实是1+1=2那么简单的话,法官完全可以分辨。但现实生活中哪有1+1=2这么简单,很多时候甚至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

而律师拥有法律专业的知识,知道该怎么样才可以让法官更快的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甚至更深入的了解。防止出现不公正的情形试想,如果没有律师,案件都是双方当事人自行参与,而当事人本身缺乏法律知识,那么审理案件的裁判者,很有可能出现司法腐败。

也就是说,裁判者可以欺负你不懂法律,让你输的不明不白,而你作为普通人精力有限,又不是专业的,很可能就不了了之。打官司并不是情感上是非对错的区别,而是事实如何认定与法律如何适用的问题打官司并不是靠的感情上的是非对错区,也并不一定你有理你就赢。

很多时候,打官司重视的是法律事实。而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有时候不一定完全一致。举个简单例子,比如你借给别人10万元,但是没有任何借条等能够证明借款合意的证据,你仅拿着转账记录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法官即使从情感上相信谁是谁非,但也无法判定你能赢。

因此打官司法院的判决并不是世俗价值的判断,而是法律价值的判断。通过双方的陈述,以及相关的证据,进而认定相应的法律事实,再对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做出最后的判决。

很多人单纯的以为,法院是从感情上的是非对错判断案件的。这是对法律的严重误解。法官所说的酌情处理,确实很多都属于自由裁量权,但并非就是随心所欲的。

我们以常见的交通事故案件来看,一般发生交通事故涉及民事赔偿,赔偿的时候会涉及一些费用的计算,当然医药费之类的根据医药费发票算就可以了。

但是法律上还规定了营养费,误工费,这些费用很多时候是没有实际证据的。医生往往在病历上写:病人需要补充营养,需要休息7天。

ok,那补充营养补充多少合适?休息7天,病人根本没有固定工作,打一天杂工干一天农活,你如何计算误工费?这个时候就需要“酌定”了。

例如,营养费一般按照当地消费水平,适当确定一个数据,一天200或者100,都有可能。当然,法官的酌定也要保持一定的一致性,一个是跟自己所在的法院,同样类型的营养费,保持一定的一致性。

从理论上讲,这个一致性的范围是多大,很难说,我们国家地区发展差别太大,即便是同一个地区,比如苏南和苏北,其实都有比较大差距,所以如果真要确定一个准确的数据去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也是不合理的。

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不同的法院,甚至同一法院不同的部门,对一个指标的裁量金额都是不一样的,例如上面的营养费,这个法官判100元一天,那个可能就给了150元一天。

某种程度上,也会涉及到法院系统的内部管理问题。由于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所以很多地方的中级法院会在一些裁量性的问题上为其所辖下级法院设定一个标准。

但这个标准往往只能是会议纪要的形式体现,很多无法公开,也就无法被普通民众得知;而且,这个标准只能算是约定俗成,并不具有绝对的效力,只能作为“指导意见”供判案的法官参考。

一般能做到这份上,二审法院也真的算是尽职尽责,无微不至了。

从根本上讲,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根源于法律规定本身的笼统性(不能也不可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和现实的复杂性之间的矛盾。

所以,英美法国家遵循的判例制度,以“遵循先例”来实现司法尺度的统一。法官判的不公平,是否要担责?总有人抱怨,自己案子输了,就是法官判的不公平,那什么才是公平的判决?

公平不公平,实际上没有绝对的标准。更合理的说法是有没有“判错”。很多情况下,一个争议的双方都对矛盾产生负有责任,并非黑白分明。

这种情况下,法官只能对双方做一个定性,谁是主要的过错方,谁是次要的过错方,然后据此来分担主次责任。此后,还要定量,主次责任的分别是二八开,还是四六开?

(类似交通事故主次责任)

一般情况下可以这么理解,如果法官将主次责任定性错误了,那么这个案子应该算是错案;如果主次责任定对了,但比例定的有些畸高或者畸低,往往是很难区分的,二审也很少在维持定性的基础上只对责任比例进行更改(当然,并不绝对)。

法律具有维护一个社会正常的秩序,公平,正义的作用。而在具体的个案中,公平和不公平的含义往往是很难区分的。从法院的角度来看,往往会区分是否“错案”。

只要不是错案,案件就没有问题。同样,只要法官没有违法判决,没有办错案,等等其他情形,只是按照正常程序、按照法律和事实办案,一般不会定性有误,即便是在分担比例方面有些畸高或者畸低,也不应当追究其任何责任。

无论是做法官也好还是做律师也好,其实都需要在法律和常识之间来回切换,既不能一味纯粹扣法条而枉顾人情或者客观常识,更不能一味讨好舆论处理人情世故决定结果的案子。

总结打官司请不请律师?完全取决与你能不能说的清楚话,能不能找到对你不利的风险点从而避免提及,能不能灵活应对法官或者对方抛出来的质疑,如果你能做到,那完全没有必要去找律师。

但千万不要误以为情感上的是非对错,就是法律上是非对错的判断依据。法律上讲究的是法律事实,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相应的法律事实,即使法官从感情上能够认同你是对的,也不可能判决你胜诉。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