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均有管辖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几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
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第十九条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第二十条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
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上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管辖的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同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
对指定管辖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需要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供参考。
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对犯罪进行审判,法院判决后与前罪进行数罪并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
犯过罪能当村干部。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都可以参加选举,但是因为其行为与活动范围受到法律限制,所以不宜担任村干部。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身管理、自身教育、自身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当选的村干部坐牢的,职务自行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犯新罪的会怎么处理?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犯新罪的会怎么处理?广东知明律师指出,如果缓刑人员犯新罪的,会被撤销缓刑,如果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对当事人可以刑事拘留,法院判刑后和缓刑的原刑期合并执行。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犯新罪的会怎么处理? 首先要明确的是,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是不构成累犯的,这个主要是由缓刑的处罚性质决定的,因为缓刑的性质不同于
1、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侵占案,对于侵占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侵占罪管辖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职务侵占罪有别于一般的侵占罪,其犯罪主体具有特殊限制,但在地域管辖同一般管辖,由犯罪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1.归具有刑事侦查权力的公安部门管辖。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最终的提起公诉追责的部门是检察机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机关是哪个在《刑事诉讼法》中仅规定刑事案件的分工管辖、级别管辖,但未规定公安侦查立案管辖。公安立案管辖规定在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二章第二条地域管辖: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侵害对象是人身和财产。2、客观要件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这里的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是指违反有关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因此,这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国家颁布的各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有犯罪记录能领养孩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收养人具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时才不能收养孩子,并不是只要具有犯罪记录就不能领养孩子。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
服刑期间发现漏罪的管辖是怎样的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的管辖问题现行法律没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七十一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管辖程序是什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管辖程序的现行规定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六机关规定》)第4条的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即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该《六机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该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
诬告陷害罪案件的地域管理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处理方式
刑法 第七十一条 内容第七十一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释义阐明第七十一条 释义本条是关于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又犯新罪的,应当如何数罪并罚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时间,必须是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即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一、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二、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获得国家秘密而予以泄露,情节严重的,尽管也以泄露国家秘密
你好,关于你提出的非法采矿罪的管辖部门的问题是这样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领取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管辖规定1、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属于危害国家安全范畴,应当中级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其发案地的市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发案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在未设立国家安全机关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省国家安全厅指定其他市级负责侦查;批准逮捕、审判由侦查机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管辖具体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着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涉及计算机网络着作权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
非法查封扣押财产罪的管辖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法查封扣押财罪侦查管辖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负责,而审判管辖由犯罪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
缓刑期满后又犯新罪的要怎么算?广东知明律师指出,依据《刑法》的规定,认定累犯的条件之一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而缓刑期满后,没有实际执行刑罚,所以不符合累犯构成条件,重新犯罪不构成累犯。下面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的详细介绍。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的刑期如何计算,能否再次适用缓刑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的刑期如何计算 要是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后再犯新罪的,那么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
犯洗钱罪的应当如何处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