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可以收取管理小区停车位服务费用。
2、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3、如果物业根据与业主的协商一致提供了相应服务,就可以收取相关费用。
4、如小区物业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属于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为,物业收取停车费用,应当是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业主委员会再委托物业代为收取停车费,物业同时可获取相关服务、维护费用。风险提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开发商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对于在共有道路上停车收取的停车费应当归业主共有。
1、物业可以收取管理小区停车位服务费用。2、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3、如果物业根据与业主的协商一致提供了相应服务,就可以收取相关费用。4、如小区物业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属于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为,物业收取停车费用,应当是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
车在小区被砸物业有责任。停车服务属于物业服务中的子项,物业公司有义务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对小区内停放车辆进行管理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物业由于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管理义务导致车在小区被砸,应负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应当遵守相关约定,按期缴纳物业费。对于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但是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因此,物业只能采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催收物业费,不能以停电的方式
父母可以把财产都给一个孩子。如果是父母的生前财产,父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自己的财产权利,不受干涉;如果是父母的遗产,父母可以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把财产都给一个孩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第一百三十二条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
企业不能为职工只缴纳社会保险中的工伤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失业、生育、医疗五种。《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及时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用人单位自行申报后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及时缴纳社保的由社保征收机
外甥是可以代位继承舅舅的财产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
不会。一般情况下企业是无法查到案底的。对案底的查询可以是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查询案底的单位只能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公司若想要了解员工是否有可能有过犯罪记录的,可以在招聘过程中要求员工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调取)。对于已经招录的员工,可以通过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告知员工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若在职员工拒绝提供的,那么只
要看具体情况。在承包期内,村里无权收回被承包的土地;承包期届满,一般也不得收回被承包的土地。只有在承包户死亡、户口迁出、及承包户明确要求交回被承包的土地等一些特殊情况下,村里才可以收回被发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
物业公司对业主停水停电违法的,但是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因为物业公司没有停水停电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第四十四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供水、供电、供气、
对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不可以,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摩托车的后座是不能乘坐12岁以下的未成人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2.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3.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
1、业主不可以独自使用物业管理区域的场地。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
法律分析:物业可否收取垃圾处理费,要看业主和物业的合同约定内容。 垃圾处理费,是指生活垃圾从垃圾周转站运到垃圾消纳厂所发生的费用,有别于垃圾清理费(垃圾从小区清理至垃圾周转站所发生的人工物料费),在中国大陆引进“物业管理”之前,房屋基本上都是单位的房管房,垃圾费从那时起就由单位房管部门开始收取,但随着“物业管理”市场化全国推展开来,垃圾处理费基本上都测算在物业管理费预算中,垃圾处理费就不单独收取,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6、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下,业主可拒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
物业费可以要求开发票。物业收取物业费,必须开具正规的物业发票。消费者在消费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是对自身正当权益的维护,因此业主交物业费时向物业公司索要发票是合法且合理的,如果市民向物业公司方索取发票未果,可凭收款收据向地方税务单位的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物业公司收取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是要有合同依据的,如果业主和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拖欠物业费的滞纳金,那么物业公司是有权收取的,反之则无权收取。但是滞纳金不能过高,利率超过36%的都是非法无效的。
小区物业可以收取停车费。物业收取的停车费性质是保管费,业主拥有所有权和物业收取保管费并不矛盾。物业是否有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需要考察停车费的性质。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如果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当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可拒交物业费条款,此时可以拒交。如果没有约定该条款,而有证据证明物业服务质量确实过差,可以根据实际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少交或不交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该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
在法律上物业收取装修押金是没有相关规定的,因此物业收取业主装修押金是不合法的。虽然物业和业主签订的协议或合同中,对于装修押金进行了约定,但该约定为格式条款,因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而涉嫌无效。根据《规范物业收费通知》的规定:物业公司不得自行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已收取的装修押金待业主装修完毕后一个月内清退。【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成立前,其设立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物业管理公司具有或者受托管理一定建筑面积的物业;2、一定数额的注册基金;3、有与规定相符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4、拥有必要的管理机构和人员;5、有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业务范围。【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物业公司能在超过了物业合同约定的交费时间后进行起诉,也可以在三年内任意时间起诉。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在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