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你好,"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你可以按程序反映情况。
可以起诉要求解决。以上供参考,满意请采纳
商业贷款买的房子,贷款还完了,公积金不能提取出来了。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交存者可以使用商业贷款购房,购房后也可以凭购房合同以及银行按揭借款合同支取公积金还贷。但是,支取公积金只限于按揭还款期间,如果
你好,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可以。
商业房贷可以异地还款吗 1、借款人必须去贷款银行行申请提前还款,不可以在异地办理提前还房贷。 2、只能在申请地的银行办理,并且申请人与贷款方(银行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协商一致,才可以提前偿还该项的。 3、根据法律依据:《贷款通则》第32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具体的手续,由于贷款机构不同,所需要交验的资料及要求也有所区别,建议申请
您好,界定公职人员从商有具体的情况,一般而言,主持员工会议并非从商的表现
可以找律师给你提供咨询就,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针对小区内乱停车事情,车辆停放管理是物业的责任,这件事物业是有责任的,可以找物业投诉的,如果物业不管的话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物业科投诉
不还网贷最有效的投诉电话是银保监会的电话,遇到网贷逾期的问题,也可以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打电话投诉。网贷逾期对贷款人有很大的影响,会产生逾期记录,会影响贷款人的个人征信,还会出现逾期利息以及逾期滞纳金。
有网友求助广东知明律师:“律师,您好!我与我先生结婚五年,夫妻感情和睦,但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我先生有大量款项转账给了陌生人,在我的再三追问下,我先生承认出轨,我万万没想到平日里恩爱的丈夫居然会背弃夫妻之间如此之久的感情,何况此时我身怀六甲,我先生此时的出轨对我造成了极大的打击。我先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我陈述了结识第三者的全过程,在我怀孕的这段时间里,我先生偷偷带着第三者出国旅行、给第三
为了办案是能了,其他情况是不能的。
不还网贷最有效的投诉电话是银保监会的电话,遇到网贷逾期的问题,也可以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打电话投诉。网贷逾期对贷款人有很大的影响,会产生逾期记录,会影响贷款人的个人征信,还会出现逾期利息以及逾期滞纳金。
建议直接向保监会投诉。
公账转私账会查出来的账务处理一般是股东借款税局有规定,如果年内不还视同股息红利分配,要交个税的谨慎对待
通常情况下,如果因借名贷款发生争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借名贷款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影响到你权利就可以诉讼,但是仅以采光权的名义可能无法胜诉,因为采光权是否受侵犯,要经过相关部门鉴定,通常是计算每天的日照时间,按照你的描述,可能对方并未侵权。
有效合同具备的三个条件如下: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必须补充提供:转正定级表、调资升级表、工种变动单、劳保卡、体检表、工资表、车间或班组花名册电焊工是属于特殊工种.2;2.《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岁数就快申请办理、工种登记卡类等、工作证件、劳动合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或其它可证明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有效原始资料;5.送审单位的《社保登记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没有人说建筑行业电焊工不属于特殊工种.特殊工种连续工作年限
以下是说派出所可以行政拘留,请参考。1、派出所没有行政拘留的决定权。需要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在紧急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先采取强制后再报请批准。 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情况紧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依法向其所属的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当场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
双方可以协商公证,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过的法律效力高于未公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