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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一般的案件在审判的时候都是要对当事人进行判决的,肯定不会牵连到其家人。但是有些情况下案件的审判就比较复杂,比如说在法院强制执行犯罪嫌疑人财产的过程当中,如果有家庭的话,肯定会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的问题。
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强制执行会涉及配偶吗?
一、在我国强制执行会涉及配偶吗?
一般情况,强制执行是不会涉及到配偶的个人财产的,如果执行的原因配偶没有什么法律关系,是不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的。今天最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也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出台了新的规定。
如果没有牵扯到配偶,那么配偶就是属于案外人,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执行程序中遇到的问题。
尽管司法解释和浙江省高院的指导意见解决了审理中夫妻债务的确定,但从执行的角度,这个问题还是没有解决。在实践中申请人常常申请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现在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执行中能否审查和追加债务人配偶为被执行人无明确规定,由此,给执行带来困难。
被执行人的一方已没有履行能力需要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的个人财产时,如何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现有法律是个空白。由此导致是申请人另行起诉配偶一方,还是在执行程序中追加配偶一方为被执行人,或是直接执行,在实践中操作程序也不一致;有的则追加配偶一方为被执行人;有的法院则直接执行;有的则动员申请人另行起诉。
从目前的实践看,申请人另行起诉存在理论上的障碍和程序上的问题。
一方面,申请人不愿意另行起诉,因为起诉费时费力;
另一方面,立案庭对是否受理不明确。迄今为止,笔者所在的法院对此类案件尚没有受理一起(申请人起诉过,但没有受理)。
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这类案件一般是因借贷关系引起,是一种借贷法律关系,为单一的法律关系;而起诉配偶一方,不仅适用借贷法律关系,同时也适用婚姻法律关系,为混合法律关系。
从借贷的法律关系来讲,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配偶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受理申请人的另行诉讼,一方面是否违反一事不再审的诉讼原则。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曾发现多起因夫妻离婚分割财产过程中,故意隐瞒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而导致法院作出的调解书有关财产处理部分被撤销的情况,甚至有些作出调解书的法院和执行法院不是同一个法院,导致调解书无法被撤销,在执行程序中直接执行共同财产。
在执行程序中直接执行共同财产,对配偶一方提出的异议,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关于处理案外人异议的途径处理,这条法律规定也十分模糊,对审查的程序、方式、内容、法律适用方面都不完善。
从更深的层次来看,这种财产处理的异议,既涉及到程序问题,更涉及到实体问题,是否属于异议的范围。由于这些法律上没有规定,造成了实践上的困惑。
一、强制执行会执行妻子名下财产吗 1、强制执行不会执行妻子名下财产。被执行人以其所有的责任财产承担法律规定的给付义务,其所有的房产、存款等可被法院强制执行以偿还债务,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能直接处分案外人的财产。可以通过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与他人共有财产代位析产诉讼来救济,先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保留另一方合法的份额后,对该财产进行执行。二是可以另案起诉确定被执行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劳动者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 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要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
一般不能强制执行股东个人财产。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强制执行股东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您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人民法院是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妻子财产的,例如被执行人通过离婚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
针对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现如今,法院的执行力度在不断的加强,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部分是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当然可以执行。但是也只能执行被执行人一方的份额,对配偶的份额也是不能直接执行的。现在法院的做法中,会先行由债权人代为析产,之后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份额。
当事人想要查询社保账户余额和缴费明细的,可以到参保地的社保局进行查询,也可以在社保局提供的网络平台进行查询。一、社会保障卡怎么办理申领社会保障卡的方法如下:1、新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理人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窗口,或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申领手续,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领社会保障卡。申请人在办理申领手续时,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障卡
一、强制执行可以不扣押车辆吗在执行过程当中,作为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等财产。申请执行人在掌握被执行人车辆位置等财产线索后,可以提交给执行法院,由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采取查封、扣押措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人民法院是不可以执行全资子公司的财产的,但是可以执行母公司在子公司的投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应当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子儿子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儿子欠钱不可以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如果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儿子欠钱可以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如果儿子死亡,父亲继承儿子的遗产,儿子欠钱可以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
能不能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分下列情况:1、如果子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其欠下的债务由其个人偿还,不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2、如果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父亲作为监护人,会涉及父母财产的执行。3、如果儿子死亡,父亲继承儿子的遗产,就可能会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
结论:可以外聘,法律并没有规定,法人必须是投资者或者股东。解析:外聘的法人要承担法定代表人的一切法律义务即承担一切与公司有关法律责任。外聘的法人即使与公司负责人签定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协议,对外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法人代表在工商注册时已经备案,具有公示的效力。和负责人的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外聘的法人是有风险的,假设出了民事责任的话,由公司承担该主要责任,作为法定代表人责任很少,自己有过错的除外;假设出
一、公司欠款可以执行法人个人财产吗一般是不可以的直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的。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其职务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2、法定代表人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或者法定代表人不能举证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时,应当对公司债务
能不能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分下列情况:1、如果子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其欠下的债务由其个人偿还,不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2、如果儿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父亲作为监护人,会涉及父母财产的执行。3、如果儿子死亡,父亲继承儿子的遗产,就可能会执行父亲名下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
父母欠债不还,法院一般不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1、若父亲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2、如果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子女没有义务替父偿还债务,不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3、如果父亲死亡,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不可以执行子
父母欠债不还,法院一般不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1、若父亲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2、如果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子女没有义务替父偿还债务,不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3、如果父亲死亡,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不可以执行子
法院可执行配偶财产吗 被强制执行人配偶名下财产能否强制执行,一般依具体情况而定。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此规定明确,债权人向夫妻一方以
公司欠款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因为对于公司的债务只有公司才有义务承担,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责任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也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是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偿还公司欠款的。不过如果公司的欠款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则此时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此时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法律依据】《公司法》
父母欠债不还,法院一般不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1、若父亲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且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2、如果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子女没有义务替父偿还债务,不可以执行子女名下的财产。3、如果父亲死亡,子女作为合法继承人,在继承完毕死者遗产之后,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不可以执行子
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妻子的财产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人民法院是可以执行被执行人妻子财产的,例如被执行人通过离婚逃避债务,将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公民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执行程序的条件执行程序的发生,必须
公司欠款不能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因为对于公司的债务只有公司才有义务承担,法定代表人对于公司的债务是不承担责任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股东的,也仅以出资额为限或者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是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偿还公司欠款的。不过如果公司的欠款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则此时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公司的欠款承担偿还责任,此时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法律依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