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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争议复议前置—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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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争议复议前置—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1个回答

A.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书面通知该公司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如该公司不提供纳税担保,经批准,税务局有权扣押、查封该公司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产品

C.如该公司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应先依税务局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然后可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

D.如该公司对税务局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纳税争议复议前置。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

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选项C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选项D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示】司法部给的答案存在异议,本题选项C表述不够严谨。该公司对应纳税额发生争议时,在申请复议之前可以选择先缴纳税款或选择提供相应担保,而不是必须先缴纳税款这一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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