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兄弟之间有无抚养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死亡或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义务
2、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兄、姐有扶养义务
3、父母死亡或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祖父母、外祖父母亦没有抚养能力的情形下,兄、姐如果有扶养能力,应当对于未成年或患有精神疾病的弟妹,履行扶养义务。
司法依据《民法典》29条
司法依据《民法典》16条、17条
补充回答:叔叔为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并非未成人,亦并非精神疾病患者,父亲对其应当不具备法定的扶养义务。但是于社会道德而言,父亲作为残疾叔叔的亲哥哥,应当尽力照顾他,也可以依法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救助,这种情形,应当符合民政部门救助的相关条件。
二、扶养义务
我国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1、什么是扶养义务?
狭义扶养义务主要是指的平辈之间的相互抚养,比如说夫妻之间,兄弟姐妹之间。而并非是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广义的扶养包括赡养、扶养以及抚养。
2、负有扶养义务的兄弟姐妹的范围
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在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当然,法律对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规定,主要是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来确定的,因为他们是血缘关系最密切的同辈旁系血亲。
对于半血缘的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以及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情形,其相互之间也将产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3、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的适用条件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由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无论是兄、姐对于弟、妹的扶养义务,还是弟、妹对于兄、姐的扶养义务都不是绝对的,而是附有条件的。
兄、姐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有三个:
(1)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如果父母有能力扶养,兄、姐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也没有扶养义务。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的条件也有三个:
(1)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如果兄、姐对弟、妹不曾履行扶养义务,弟、妹对兄、姐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弟、妹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弟、妹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也不负有扶养兄、姐的法定义务;
(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如果兄、姐只是没有劳动能力但有生活来源,或者兄、姐虽无生活来源但有劳动能力,弟、妹对兄、姐就不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
上述三个条件应同时具备,否则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就不能成立。
兄弟之间有无抚养义务?抚养义务指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义务,而扶养义务包括抚养义务,主要指平辈之间的扶持。在父母健在且有抚养能力的前提下,兄弟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如果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没有能力担负起抚养义务,有条件的兄弟姐妹之间有抚养义务。
总之,兄弟之间有无抚养义务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无论是否负有抚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都应该相互帮助,如果您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兄弟之间抚养义务的相关问题,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兄弟姐妹间有无赡养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孤独无依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对手虽
1、离婚后未抚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2、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也是法定的义务。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因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就主张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
您好,帮您了解的,对于兄弟姐妹之间有无赡养的义务有如下: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是没有抚养义务,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才有受法律约束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由兄、姐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抚养的义务。”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
你好!委托本律师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并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
孙子孙女有无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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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父母的兄弟、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养兄弟、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之间有继承关系,他们之间可以相互作为对方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除此之外的,表兄弟、堂兄弟之间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存在继承关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
一、兄弟之间有继承权吗1、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继承权只不过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昭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父母子女之间有什么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的权利义务有:(1)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理;(2)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子女的权利义务有: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
1、夫妻一方贷款未用于共同生活或未经另一方追认,另一方无义务偿还,即如果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则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如果是一方个人日常消费,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即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
姐姐对妹妹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但是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姐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妹妹有扶养的义务。哥哥姐姐对未成年弟弟妹妹承担扶养义务是有一定条件的。首先,必须存在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形。因为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有监护能力,就不能将该义务转移给其他人。其次,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无监护能力。但这一条并不绝对,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尚在且有监护能力,但其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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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全部兄弟姐妹都有
兄弟姐妹之间有赡养义务吗
1、兄弟之间没有赡养义务。但是有负担能力的兄长,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弟,有扶养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兄弟姐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兄弟姐妹之间可以承担的是扶养义务,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的产生需要条件,应该尽到扶养或者赡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或者配偶不能尽其抚养或赡养义务时,由有能力的兄弟姐妹来承担扶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
丈夫没有承担妻子私生子的抚养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