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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天数如何计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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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天数如何计算?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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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况下,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职工的产假工资,但由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产假天数得出的,该津贴的数额可能低于女职工的本人工资数额。因此,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职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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