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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车辆报废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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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车辆报废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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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根据燃料类型、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分时段实施差别化补助标准。

2014年8月31日前拆解,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提高50%进行补助;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拆解,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进行补助;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期间拆解,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申请补助的,按照下表标准减半进行补助。

拆解日期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日期为准。

车型分类

200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2001年1月1日至

2003年12月31日

注册登记

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注册登记

大型

*5000元/辆

中型

*3000元/辆

微、小型

*2000元/辆

重型

*4500元/辆

中型

*2500元/辆

微、轻型

2000元/辆

大型

*5000元/辆

*5000元/辆

*6000元/辆

中型

*3000元/辆

*3000元/辆

*4000元/辆

微、小型

*2000元/辆

2000元/辆

2000元/辆

重型

*4500元/辆

*4500元/辆

*5000元/辆

中型

*2500元/辆

*2500元/辆

*3000元/辆

微、轻型

2000元/辆

2000元/辆

2000元/辆

根据《江苏省省级老旧机动车淘汰专项引导资金奖补办法,2000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客车和中、重型汽油车,2007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上表中带“*”车型),同时享受老旧机动车淘汰省级专项引导奖补资金400元/辆的补助。

2011年1月1日后,本通告施行前拆解的老旧机动车,可以参照上述标准施行。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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