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不予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要求公司限期改正,若逾期不改正,对用人单位处以应缴社会保险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一下的罚款。
劳动者也可以以用人单位不予缴纳社保主动离职,并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劳动者是在上半月离职的,则当月的社保公司可以不交。如果是在下半月离职的,则当月的社保公司需要交。公司需要在当月及时为劳动者缴清社保,或者依法为其办理社保和档案的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
很多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都注意到,很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都不提供社保缴纳,实际上是违反我国劳动法规定的。那么试用期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公司不给交社保 有些单位在员工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社保,等转正后才开始缴纳,这样做,可以减少公司成本支出。但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
一、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1、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2、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3、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二、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有什么责任用人单位不缴社保的法律责任主要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行政责任,二是民事责任。(1)先来谈谈行政责任。《社会保险法》第84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1、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公司不给你按照实际工资作为基数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其他损失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3、因用人单位未为员工交纳社保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员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员工有权要求用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的处理办法:1、要求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2、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还应支付最多11月的双倍工资。
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的处理办法:1、要求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2、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还应支付最多11月的双倍工资。
可以去社保局稽核部门投诉劳务派遣公司职工和劳务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应该派遣公司负责缴费派遣公司不缴纳社保,也可以随时通知派遣公司辞职《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解决社保和公积金漏缴,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和注意事项进行维权:补缴社保和公积金的维权途径并非是到仲裁或法院,而是需要员工本人到公司所在地的社保稽核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填报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投诉。补缴社保(公积金)所需材料:员工个人证件、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如果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就需要先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持生效的法律文书到社保(公积金)部门投诉补缴。社保(公积金
辞职当月的社保全部由个人缴纳。 劳动法明确规定,辞职的人要提前一个月辞职,那么在辞职当月底社保公司肯定是不交的。这个就是提前一个月的原因。比如一号提出辞职,那么下个月一号缴纳社保是个人的事情,因为一旦提出辞职,那么,公司就会给你停止交社保的。这个是合理的。 不管你是那天提出辞职或者那天走,当月的工资是按工作天数计算,但是辞职当月的社保(包括应当公司缴纳的部分)全部由个人承当。 社会保险是指国
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法》规定的法定义务,当用人单位拒绝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该如何救济呢? 1、向社保部门举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公司不交社保的,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让劳动局责令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2、公司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向每月支付两倍工资,一年后,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辞职当月的社保全部由个人缴纳。 劳动法明确规定,辞职的人要提前一个月辞职,那么在辞职当月底社保公司肯定是不交的。这个就是提前一个月的原因。比如一号提出辞职,那么下个月一号缴纳社保是个人的事情,因为一旦提出辞职,那么,公司就会给你停止交社保的。这个是合理的。 不管你是那天提出辞职或者那天走,当月的工资是按工作天数计算,但是辞职当月的社保(包括应当公司缴纳的部分)全部由个人承当。 社会保险是指国
一、公司不补缴社保怎么办 1、公司不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职日,所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即进行社保缴纳申报,那么企业最晚应在员工入职30日内,为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
法律分析:单位不发独生子女费可向劳动部门举报。这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如果单位不给发独生子女费,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投诉的方法,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缴纳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按本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来赔偿;并且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由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对其加收滞纳金。2、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这种情况员工提出辞职,当然应该给予经济补偿。第一,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第三,经济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
一、公司不给交社保离职后怎么赔偿公司不给交社保离职后,用人单位当然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
公司未交社保如何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