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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房是否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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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房是否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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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能否买卖

公房,又叫使用权房、居住权房,使住房实物分配制度下的产物。过去,居民的住房都是国家或者单位以实物形式分配给个人居住的,个人按照很低的租金标准箱产权单位交纳房租,租住该房屋,个人只能居住或者调换、继承,产权仍然属于单位或者房管单位,但是单位也不得随意收回该房屋。

个人是不得买卖甚至出租的。后来国家出台了房改政策,允许个人将该种类型的房屋买下产权,变成了房改房、已购公房。

公房买卖产生纠纷应如何认定

根据其交易标的,公房买卖可以参照现行处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相关的法律规定。理由如下:

首先,商品房屋买卖是现代社会典型的不动产交易行为,也是典型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在商品房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就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时,合同即产生约束力,不具有排他的效力,故而商品房物权的变动必须依赖不动产的登记制度。

根据国家对于公房使用权转让审批的相关要求来看,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公房使用权的买卖。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是不影响合同效力,只是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当事人双方依自身意思表示签订公房买卖协议后,在房屋买卖协议成立后,房产使用权虽没有转移,但双方当事人依协议建立的法律关系依然存在。

购买公房需要缴纳的税费

⑴登记费按件计算,每件100元,登记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⑵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0.5‰交付);其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所载的实际金额。

⑶房地产权证印花税5元;

⑷实际购房款(扣除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按市场价购房所付款项)1%的土地收益金;

⑸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支付市场价的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按照房地产买价的0.75%计算缴纳。即纳税人为买方;计算依据为实际购买金额。

⑹过户手续费;过户手续费按套计算。每套250元,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减半,过户手续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对于你提出的“北京市公房是否可以买卖”问题,公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不过不能个人进行买卖除非是从公司或者是国家的手里拿到了所有权了,到时候进行买卖都是可以的,公房在购买的时候需要缴纳税费。

你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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