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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居住证已经过期十多天了。我记得如果我再续一次,会不会被视为无效,重新计算新时间?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居住证已经过期十多天了。我记得如果我再续一次,会不会被视为无效,重新计算新时间?
1个回答

法律分析:不可以续签,最多只能过期30天。超过两年则要重新办理,重新计算时限。

1、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2、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3、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容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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