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盖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宅基地盖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情况。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当初是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宅基地权属应以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为准属。
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不允许转让,但涉及继承及婚姻等情形时房屋所有权作为私人财产可基于人身关系取得,法律规定不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房屋所有权人对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
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从其建造时间、出资方等多个方面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房屋所有权归属的变化亦有可能影响宅基地的使用权归属。
二、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处分是否合法 夫妻共同财产婚内共同处分的合法。若一方擅自处分,或双方违法处分的就不合法。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内如果是为家庭共同生活进行处分的,可以认定有效,比如日常的生活开支。但如果是为个人消费的,处分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后是否还可以再次请求分割财产 提醒,离婚后还可以再次请求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发生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单的操作办法是确认每一个家庭成员应获得的财产份额,再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到底属不属于夫妻两人共同拥有的财产呢?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夫妻两人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双方当事人自从在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也领取到了结婚证之后到双方有一方去世或者双方离婚之前的时间段内,除了两人商量好,提前约定好的以外,双方所拥有的所有的财产。举例来说:比如夫妻两人或者其中一人通过上班劳动取得的薪酬奖金及所有的属于福利性质的额外补助;比如两人或其中一人开办公司、工厂或店铺的合法
一、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宅基地及房屋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情况:(1)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若当初是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终身寿险婚前投保的或婚后基于个人财产投保的,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终身寿险婚后投保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通常有预期收益和现金价值,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归双方共有,但是夫妻一方作为他人的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获得的保险金属于个人财产。
一、我是军人,退伍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退伍费是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也就是说,设军人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数额为A元,入伍
拆迁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拆迁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以下情况讨论:1、若拆迁房是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整个拆迁发生在婚前,配偶没有参与整个的拆迁过程,该拆迁款不是共同财产。2、若是一方婚前的房屋,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内,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内,此时配偶作为家庭成员,可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利益。拆迁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
婚前存款如果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约定归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未约定,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采用书面形式的约定,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
军产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军产房,其所有权属于军委等,军人本身也只有居住权,没有产权,因此既不能当做自己的个人财产,也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房屋,夫妻可以共同使用。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
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遗嘱中没有特别约定归一方所有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财产所有人如果想将财产全部留给亲生子女建议提前订立遗嘱明确遗产继承人
一、父母出资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吗?1、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按照新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否则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
一、股票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股票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则房产证上写一方单独所有,该房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则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房产证写一方单独所有,房子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该房产的归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
单位房改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咨询者:我妻子的单位进行房改,我们交了购房费用,房产证上只有她的名字,如果我们要离婚,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律师回复:这个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这个房子是你妻子参加单位房改所购得且房产证上只有她的名字,但是购房费是用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同时房改时应该使用了你们双方的工龄,房子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以应是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
彩礼在婚前给到女方时,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彩礼一般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
房改房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则属于其个人财产;如果是在婚后取得,则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所购买的房改房属于夫妻一方单位自有自管房,除当地政府有规定外,房屋所有权一般归房屋产权单位的干部、职工所有;
抚恤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抚恤金作为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既不是工资、奖金,也不是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那么作为夫妻一方就不能依据法律主张抚恤金其中一半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支持下,排除了抚恤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
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个人的,那么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明确书面表示赠与个人,那么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不一定,需要看具体情况。行动建议:1、一般来说,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但若该房产是通过遗嘱继承而得,而该遗嘱中明确该房产仅归继承方一人所有,那么这个房产是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