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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妻离婚后,房屋产权归我,现在进行产权变更,我申请法院下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以不由法院亲自送达吗?

问题描述

我和前妻离婚后,房屋产权归我,现在进行产权变更,我申请法院下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以不由法院亲自送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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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之间变更房屋登记权利人,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一方,变更为另一方所有的。一.登记要件 1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5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利人的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二.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80房屋元交纳;

非住房,不收费。2印花税:房屋权属证书每本5元。3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三.办理机关为你所在地房管局产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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