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丁某某注册成立所谓的数字商品公司,让康某某搭建了一款网上购物的数字商城APP。该平台宣称,消费会员可以通过购物消费获得高额返利,采取“以老带新拉人头”的方式,广泛宣传、推荐、发展数字商城消费会员。
在丁某某的授意下,任某某、徐某某、王某某分工合作,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新闻发布会等途径推出所谓的数字货币“云元”(仅仅是个虚造的概念,不具备数字货币的属性),公开承诺“云元”只涨不跌,并采取人为控制手段不断抬高“云元”所谓的交易价格,营造“云元”具有良好保值增值前景的假象。
会员在数字商城进行消费时,通过大幅拉高商品销售价格,在扣除商品正常市场价格后,将差价转化为所谓的“消费返现”进入消费者的投资账户。
消费会员基于相信“云元”能保值增值、价格只涨不跌的公开宣传许诺和假象,用所谓的“消费返现”投资“云元”。消费者购买“云元”的资金转入丁某某等人实际控制的资金账户后即无法兑换提现。
【以案释法】
犯罪分子步步为营、精心谋划,许多被害人被丁某某等人为控制不断上涨的“云元”价格所迷惑,对其宣传的“边消费边增值”深信不疑,直至案发,仍深陷其中而不自知。
经司法鉴定,2018年12月至2021年6月,该数字平台APP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受害者47万余人。
法院判决被告人丁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对被告人任某某、徐某某、王某某、康某某等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一年六个月等不等刑罚,并处罚金六十至八十万元;
对被告人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对公安机关因该案查扣、冻结的财产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缴后按比例发还给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追缴财产返还集资参与人后剩余的部分上缴国库。
【警钟长鸣】
1、 投资有风险,拒绝高利诱惑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不要相信所谓的稳赚不赔、超高回报,高回报必然以高风险为代价,投资同样不能违背客观规律。
2、 投资须合法,拒绝盲信盲从
金融创新不是逃避监管的借口,金融创新更不是法外之地。投资者在投资时应主动查询了解基本的金融投资监管政策,仔细审查是否具备相应的金融资质。
正规的金融机构需要承担投资者适当性审查义务,把合适的产品推荐给合适的投资者,并对相应的投资风险进行充分的告知提示,而不是片面宣传投资收益。
3、 投资需谨慎,拒绝头脑发热
任何专业的投资机构都依赖于详尽细致的前期调查和风险评估,投资前不能只能考虑投资可能会带来的高额回报,还应当审慎评估投资失败的风险和代价。
冲动时成功投资的天敌,而迷信于虚假包装材料的投资无一例外会血本无归。选择合法正规的投资机构,在充分了解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千万不要被犯罪分子的虚假宣传所迷惑。
你是办理的网贷逾期就开始冒充法院发短信吓唬你如果是短信的什么传票,都是骗人的被起诉到法院是送达诉讼状、传票,需要你签收,不是对方通知你的,更不是短信告诉你。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欠款不还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超出履行期限仍未还款的,可要求支付利息。
如果存在下列情形可以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故意的,不能以犯罪论处:(1)不知使用的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的。一般来说,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大多可以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诈骗故意,因为行为人自已是否拥有信用卡其本人应该是清楚的。但实践中可能还有这类情况,即他人谎称为行为人办了信用卡而将伪造、作废的信用卡交由行为人去获取财物,行为人对此信以为真。对类似这种情况当然不能认为行为人有诈骗故意。(2)误用他人信用
逾期说明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不良记录;连续逾期3期或总逾期次数大于等于8次就属于禁入类客户(黑名单)。信用卡逾期成黑户,如果欠款本金超过一万元的,涉嫌犯罪。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恶意透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
您好,据您的描述,应该是真的。
小心被骗是典型诈骗 他们故意的,这个是诈骗,任何贷款以收取保证金解冻费提现费税金滞纳金制卡金或者卡号错误或者必须还款,都是诈骗,都是诈骗套路不要信,不要给钱,如果给钱了立即报警,必须立即报警,立即在你所在地派出所报警,报警才有机会追回
假的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相应的车位的土地使用权是70年。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时开始计算,所以从建造到业主入住后,年限已经不到70年了不是车位使用权是70年,车位如果和房屋一体卖业主,业主有房屋所有权,就同时拥有车位。如果是租用车位,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超过的期限不受法律保护
只要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双方签字确认,没交社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厂跨区搬迁,员工的赔偿事项要视情况而定:若工厂跨区搬迁之后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若搬迁之后继续留用,则不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应该是假的,对方说的这些信息都是个人隐私,任何公司和个人都无权调取。
电话卡是不允许借给别人用的,这个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你如果不遵守法律规范,执意把电话卡借给别人使用,倘若出现问题,你自己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不得为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的上述卡、账户、账号提供实名核验帮助。对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可以采取限制其有关
内催,顾名思义,就是银行内部催收,属于银行自己的工作人员。外催,就是银行雇佣的外部第三方催收。当然也是经过银行授权才会进行相关催收活动的。在通常情况下,逾期超过三个月,催收都会转为外催。而第三方催收公司的资质良莠不齐,如果存在暴力催收问题,可以报警或者向银行投诉,以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当然,和第三方催收人员协商还款也是一种途径,就像标题说的那样,只还本金不还违约金和罚息。但是第三方是否有这样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到期如果不继续申请查封,则解除冻结。 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
建议与对方协商处理还款事宜,仅偿还本金及合法利息
您好,短信通知的内容是什么呢
你好,你查询你的征信没有呢
你好,建议谨慎小心处理
借贷纠纷案件中应该这样承担举证责任: 1、债权人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首先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债务人
你好,律师可以帮你诉讼处理23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您在收到法院发送的《财产保全通知书》及《冻结通知书》的话,但还未收到任何起诉材料,也无法判别上述文件真伪的话,建议您拨打“区号+12368”,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相应法院,接通接线员后,提供保全通知书标题右下方的执行案号【如:(2022)沪***执保***号】,查询真伪及相关法官和书记员信息。您后续如有任何本案相关法律疑问或其他法律问题,可点击本人头像电话或微信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