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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要扣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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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要扣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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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要扣车吗 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二、扣留车辆时的注意事项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三、扣留车辆不得扣押车辆上的货物 (一)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

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第1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根据上述阐述表明,在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延长批准,可以延长至65天,最长期限即位65天,在扣押车辆时,不得扣押车辆上的货物,并且要妥善保管车辆。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要扣车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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