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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毕业生怎么领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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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毕业生怎么领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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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怎么领就业补贴

家庭困难、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符合条件的去劳动保障部门领取。

生源地为符合条件省份的户籍,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依据该办法,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劳动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失业补助金,负责发放失业补助金和调查统计、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就业补贴领取的条件

1、毕业两年内首次就业,在同一家企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2、补贴标准为一次性补助,专科学历每人36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每人6000元。

一次性就业补助的申请对象:一次性就业补助申报对象,不再局限于企业,既可以由招用企业代为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报,也可以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补贴金额直接发放到毕业生手中,更便于大家享受政策。

在毕业了之后属于贫困户或者是残疾人的,就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办理就业补助,这个就业补助一般是3600块钱或者是6000块钱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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