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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别人车子撞了,我全责,对方找我要平时上下班的交通费,我应该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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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别人车子撞了,我全责,对方找我要平时上下班的交通费,我应该给吗
1个回答

1. 您好,对方请求是合理的,您应该支付。交通事故中的无责方向全责方要求赔偿车辆送修期间的上下班的打车费是合理的。

2.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3. 以上回复为根据问题推断,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尚需进一步了解,可以进一步详细沟通帮你做一下免费案件评估(案件风险、诉请可能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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