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与人民调解有什么区别?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与人民法院的调解的区别主要在于调解的效力不同。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但没有强制执行力。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只要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或者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调解协议当庭宣读后,即同生效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所确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或者调解协议,只有在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的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的内容违反法律时,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决定再审的,才能终止原调解书或者调解协议的执行。
其次,对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或者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人民法院的调解,一方当事人申请调解,对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或者双方当事人达不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调解有这样的一些特点:
1、法院调解发生在诉讼过程中。
因此,当事人在此过程人所进行的行为,属诉讼行为,对当事人产生诉讼上的约束力;诉讼外的调解发生在诉讼之外,当事人的行为无诉讼上的意义。
2、法院调解是在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的。
人民法院进行该活动,依据的是其审判职权,所进行的活动属于审判活动,具有审判上的意义,具有司法的性质;后者的主持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委员、行政机关的官员、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所进行的活动不具有审判性,不具有司法的性质。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调解规定》),在诉讼中经各方当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或者与案件有一定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和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社会经验、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对案件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
3、法院调解要遵循一定的法律原则和程序。
在我国,根据民事诉讼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调解要遵循当事人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应当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进行,法院组织调解还需要有一定的程序;诉讼外的调解虽然也要求要当事人自愿和合法,但这对它们而言不是法律规定的原则,在查清事实和分清责任的问题上也不像法院调解那样严格,在程序上,诉讼外调解也不如法院调解规范。
4、法院调解如果成功,其所形成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了送达的调解书的,诉讼结束。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诉讼外的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拘束力外,其他机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拘束力,而只有一定的见证力,当事人反悔的,可以就该争议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
关于法院调解与人民调知识还有很多,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加详细的话,建议直接在线咨询律师。
一、两者各自的概念1.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司法活动。人民调解是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行为。2.司法调解。司法调解又称法院调解、诉讼调解,是指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由法院主持,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
主要有以下区别:第一,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在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第二,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律师解答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区别:1、主持调解的主体不同。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在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2、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行政机关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
很多不懂法律的人,都不是很清楚各个合同和协议之间有什么区别,实践中因为这样而引起的纠纷十分多,那么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关于协议用工,在这里可能有两种理解:第一种,即用工协议是属于劳务合同,而协议用工就是普通的劳动协议,即普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两
职工养老与居民养老金的区别在于参保对象不同、缴费不同、养老金待遇不同、退休年龄不同,其中职工养老是按月缴费的,一般职工养老金待遇比居民养老金高。 一、职工养老与居民养老金有什么区别 职工养老与居民养老金的区别如下: 1.参保对象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针对的参保群体主要为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针对的参保群体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的未参加
因种种原因,一些夫妻选择了“离婚不离家”。他们认为,这样与没离婚时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尤其是过段时间再去做个复婚登记,就更是像从未离过婚一样了。其实不然。“离婚不离家”与没离婚时还就是存在很大的区别,这个区别不仅在于婚姻证件的更换,更在于因身份关系变更所导致的财产关系、以及相关权利义务的变更等一些实质性方面。首先,双方已不再是夫妻关系了,而是一般的同居关系。双方不再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而都有再婚的权利
交通事故逃逸与肇事逃逸从本质上来说没有区别。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弃车离开事故现场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行政处罚和行政拘留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 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司法拘留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行政拘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土地流转合同和土地租赁合同具有以下区别:1、对象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合同对象特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针对的对象更广泛;2、主体不同,土地流转合同的一方主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一般为租赁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使用人;3、期限不同,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
法律分析:宅基地是不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可以获得,根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申请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只有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
劳动合同跟劳务协议有下列区别: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务协议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也可以都是自然人;并且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律法规,而劳务合同适用民事法律法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
连续工龄与缴费年限的区别是:连续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缴费年限是指职工缴纳社保的时间。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
法院支付令和起诉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支付令是由法院开出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应当及时给付。起诉是指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参加下,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诉讼活动产生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总和。支付令用于督促程序,起诉则发生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2、申请的条件不同,申请支付令的条件有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一、买卖合同与转让协议有什么区别 买卖合同与转让协议都是一样的性质,都属于买卖。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转让协议是指产权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心主持下通过洽谈、协商以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 二、转让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是依法签署的转让协议法律效力当然
在日常生活中,可能很多人都没有接触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的经历,所以很多人都可能对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有什么区别充满疑惑,接下来让小编为你详细解答。那么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有什么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有什么区别 最主要的区别就是法人企业可以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区别于自然人而言的,如企业是应有法人的
一、“五保户”与“低保户”有什么区别1、五保户是指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五保对象指农村中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但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2、低保户内容介绍: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二、五保户的参保对象为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
定金与订金到底有什么区别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2、退还情形不同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
一、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有什么区别(一)作用不同普通发票只是一种商事凭证,而专用发票不仅是一种商事凭证,还是一种扣税凭证。(二)票面反映内容不同专用发票不但要包括普通发票所记载的内容,而且还要记录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地址、电话、银行帐户和税额等。(三)联次不同专用发票不仅要有普通发票的联次,而且还要有扣税联。(四)反映的价格不同普通发票反映的价格是含税价,税款与价格不分离;专用发票反映的是不含税价
申诉和再审的区别有:1.申请的主体不同。申请再审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而再审申请的主体为原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2.期限不同。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而申诉没有时间限制。3.管辖法院不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公司吊销与公司注销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