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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十级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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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十级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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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1、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019年12月25日23时15分许,杨XX醉酒后驾驶豫Q×××××号自卸低速货车沿临泉县庐阳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与建设路交叉口西路段时,与前方何XX驾驶的停在路南侧的皖K×××××(皖F×××××)重型半挂牵引车相碰,事故致使杨XX受伤,两车受损。

临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于2020年1月16日出具临公交认字[2020]023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XX醉酒后驾驶逾期未检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至事故地点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周,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其过错在事故中起主要作用,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何XX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妨碍了其他车辆通行,其过错在事故中起次要作用,应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杨XX伤后在安徽省立医院、临泉县人民医院共计住院治疗49天,在阜阳市人民医院门诊治疗,共计支出医疗费109605.69元,购买轮椅花费860元。

2020年7月15日,经安徽天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XX因交通事故致胰腺横断伤,行胰体尾部分切除术后,评定为八级伤残;

横结肠挫裂伤,行修补术后,评定为十级伤残;面部挫裂伤,经治疗目前遗有面部细小瘢痕形成累计达10.0cm2,评定为十级伤残;

其误工期评定为180日,护理期评定为90日,营养期评定为90日;其后续治疗费约需人民币5000元或以实际合理发生费用为准。

杨XX支付鉴定费2090元。何XX驾驶的皖K×××××(皖F×××××)重型半挂牵引车实际车主是何XX,皖K×××××车辆挂靠在在阜阳市XX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该车在XX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100万元商业三者险,且不计免赔。

皖F×××××挂车挂靠在濉溪县XXX运输有限公司名下,该车在XX公司投保有5万元商业三者险。

2、律师点评:责任划分可以再3日内申请复核

3、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在实践中,承办律师经常发现一些当事人在自己处理或委托非律师人员处理交通纠纷时,提交材料往往容易出现问题,导致最终的关系证明出现问题,损坏了当事人自己的利益,尽早请律师介入,可以最大程度维护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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