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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工措施费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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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工措施费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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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包人同意相应延长总工期,则补偿上述费用即可;如果发包人不同意延长总工期,而采用赶工措施时,增加的资源费用计算如下:

1、人工费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税金、保险费、福利费、劳保费、交通费、津贴和奖金等。

2、施工机械费包括全部费用,按增加的台班费计算(包括固定费用和运转费用)。

3、材料按现行价格和增加的数量计算。

4、相应管理费和利润(如果是不可抗力引起的停工,不考虑利润)计算合同单价项目补偿费用是用单价差价分析法,通过套用合同定额和取费标准,代入赶工状态下人工、机械使用、材料等预算价格,依次得出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的差额,求得单价差价,再乘以工程量。

计算变更新增单价项目费用,通过套用承包商提出的定额和取费标准进行单价分析,求得单价,乘以工程量。所有合同单价项目的赶工补偿费用。

计算步骤:

第一,通过单价差价分析表,计算各个合同单价项目的单价差价;

第二,工程量=该单价项目合同工程量赶工计划批准前承包商承诺完成的工程量;

第三,该单价项目赶工补偿费用=单价差价_工程量;

第四,利用此办法计算其他合同单价项目赶工补偿费用;

第五,合计各个合同单价项目赶工补偿费用。上述各步骤中,计算单价差价是关键。

第一,增加人员的调遣费。.如果是新购

第二,周转材料加大了投入,应增加周转材料进出场费的,增加新购材料部分摊销费.

第三,增加机械设备的进出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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